微信公众号“科技日报”3月23日消息,李晴清晰地记得抓住学生宋进作弊时的情景。
最后一门期末考试结束,宋进交卷,准备离开。李晴站在教室后排监考,发现了他一个微小的动作——宋进用手指拿着口罩,擦拭了桌面。
她和另外一位监考老师一起,走到宋进的考试课桌前,桌上还有残留的字迹。那位老师确认,这是刚才这门考试科目的相关内容。李晴留存了证据。她又调出了监控录像——教室内的摄像头也完整拍下了宋进考试前一小时在桌面上抄小抄的过程。
李晴整理了所有材料,提交给了学校医学部教务部门。这是一所位于北京的著名高校。
她不知道结果会怎样。
只是,在她亲手开启举报程序后,几乎每一个人,都在跟她说,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因为举报学生作弊,李晴押上了时间、精力,甚至是人身安全。她拿出“我好像没有什么不能失去”的勇气,去维护心中的“信仰”。世界分对错,她要一个公道。即使,这个公道于她个人,并没有任何直接利益关系。
在几个月的拉锯后,一切终于告一段落。学生受到了处分,李晴的生活也暂时回归平静。
但李晴总感觉还没有结束。“为了这个事,就算他要跟我打十年官司,我也奉陪到底。”
视觉中国供图
“抓”住那个作弊的学生
李晴在北京市某三甲医院工作。该医院也是北京某著名高校医学部的临床教学医院。从2019年起,李晴开始在医院教育处工作,成为这些本科学生在医院的临时班主任。
2020年2月,李晴迎来新的一批该校医学部2017级某专业学生。她喜欢这所学校的学生,他们认真、刻苦,有追求也有想法。
但在考试现场抓到该校学生宋进作弊,李晴并不意外。在她印象中,这不是宋进第一次考试出状况。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直到2020年8月底,学生在医院的考试季才拉开序幕。考试季开始后不久,李晴就接到了两次学生发来的有关宋进考试作弊的举报。
再后来,李晴目睹了一次宋进有疑点的行为。
那是倒数第二门期末考试。开考后约半小时,宋进要求上厕所,过了十多分钟后回到座位。“回座后,他写试卷的速度明显加快。”李晴觉得不对劲,进入男厕查看。她发现厕所蹲位内的挂钩上,有一个黑色书包。
李晴打开了它。里面的资料显示,这个书包是宋进的。
她向学校教务部门反映。对方告诉她,她没有亲眼看到宋进在厕所内翻看资料,如果要指控学生作弊,证据还不足。
李晴表示理解。学校对类似事件的处理经验比她更丰富,确认学生作弊,证据必须完备。
视觉中国供图
考试季中,李晴常能看到学生在教室里通宵熬夜。如果真有学生作弊,对其他辛苦复习的同学来说,太不公平。
学生们的最后一门期末考试是在2020年10月。在那次考试中,李晴发现了宋进作弊,也成功保存并递交了证据。
根据教育部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许多高校考试工作与学生纪律管理规定,考试作弊都是被明令禁止的。
学生受到的惩罚,视情节轻重,可以从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到开除学籍不等。评优评奖和保送研究生,也会一并受到影响。
在李晴的生活圈中,对她的举证行为给予明确支持的,满打满算,只有3个人——她的丈夫、她所在医院的一位领导,还有她大学时非常信赖的一位老师。
其他人并非反对,只是觉得没有必要去惹麻烦。算了吧,何必为了这件事得罪人?
李晴后来以第一人称写下过这段经历。那篇文章下,有人评论道:道义上我支持你,但现实中,我会远离这些事。
在李晴以第一人称写下举证学生作弊故事文章下的评论
李晴知道,很多时候,人更愿意隔岸观火,不想引火烧身,更不想冲出去,当一个靶子。
李晴只是在履行一个班主任、一名监考老师的职责,举报学生作弊是她的权利,也是她的义务。但是,一旦举报了,压力就接踵而来。
她说,她维护的是一些看起来虚无缥缈但是至关重要的东西。那是她的信仰,一名知识分子的良知,还有那些年轻的高校学生对公平正义的追求。
“如果老师总是嘴上跟学生讲着要守规矩,分对错,行动上却往后缩,还有什么说服力?那会让我看起来像个懦夫。”而且,“这所学校不一样”。李晴再三强调,在中国的标杆性学府内,风气必须被肃清。也正因为这是名校,她相信,事情会得到公正地解决。
根据宋进所在学校的规定,院系在收到学生违纪作弊材料后,对学生考试违纪作弊等违背学术诚信的情况进行查证核实,告知学生拟作出处分的事实、理由及依据以及学生享有的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听取学生的陈述和申辩。
宋进在收到处分通知书后,写了申辩材料。李晴也看到了。整整12页材料,语气冷静而恳切。“应该出自专业律师之手。”
申辩材料指出,李晴的动机有问题,处理此事时违反了流程。她靠着欺诈手段不正当地获取了证据,并刻意向校方隐瞒实情……
这是李晴第一次直面一名学生的反击。言辞犀利的申辩书,矛头也直指她的人品道德。读着这份材料,李晴哭了。“我突然就开始掉眼泪,我特别特别害怕。”
那时,从医院同事到学校的老师再到家人,都在叮嘱李晴,你要注意安全。
他们担心学生会采取极端手段打击报复。
2021年1月22日,李晴去往学校,以当事人的身份,参加宋进的申诉会。
此前,李晴将所有的证据全部传送给相关部门做了一次备份,并又撰写了数千字的事实陈述材料,签上自己的名字,发给另一位同事。意思是,如果发生了我不能到场的情况,你要替我念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