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北京市公安局延庆分局获悉,延庆警方已将3月21日在八达岭长城墙体刻字的三名违法行为人员查获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三人作出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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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3月21日下午,游客张某林、李某荣、苏某芳结伴攀登八达岭长城,途经北三楼至北四楼之间时三人在墙体上进行刻划,被网友及媒体曝光。
获得消息后,八达岭特区办事处立即启动执法程序并向有关执法部门报案。经调查,刻字的三名游客使用的刻划工具可能为钥匙、铁丝或其他尖利物品,刻划内容为游客姓名。
在接到八达岭特区办事处报案后,延庆分局立即组织警力对违法人员开展调查,3月22日凌晨,延庆警方将张某林、李某荣、苏某芳等3名违法行为人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已对三人作出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的处罚。
同时,依据《延庆区等级景区破坏文物行为联合惩戒办法》相关规定,延庆区文旅局已将上述三人列入不文明旅游“黑名单”,包括八达岭长城、龙庆峡、野鸭湖在内的延庆区12家等级景区将对以上人员实施联合惩戒、不予接待。
央视
网评
长城再遭“毒手”
法律不能被“束手”
近年来,执法部门对破坏文物古迹的违法犯罪行为接连出击、密集整治,通过一系列典型案例形成震慑效应,相关情况得到一定改善,“到此一游”有所收敛。但问题并未彻底根除,一方面法治观念深入人心需要时间,另一方面执法难题给某些人留了“空子”。
像长城这样的名胜古迹,绵延万里,空间广阔,要做到对其保护监管面面俱到,难度着实不小。稍有疏忽遗漏,就会出现保护“真空”。要填补这种“真空”,仅靠管理部门和执法部门难免力有不逮,而且监管和执法成本过高,不是长久之计。
由于上述“真空”的存在,无论出于无知好奇,还是为了博眼球出位明知故犯,破坏文物古迹者往往可以“全身而退”。对于留下的“罪证”,管理和执法部门往往无可奈何、无从下手,确认“罪犯”范围广,调查取证难度大,给执法造成严重困扰。
即使被抓个现行,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行为者也仅仅是警告罚款了事,对情节较重的,处拘留和罚款惩戒,相比对文物古迹造成的破坏来说,违法成本显得过低了。而若全都以刑事犯罪,按照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论处,则又处罚过重,执法尺度很难掌握。
破解文物保护难题,既需要借助技术力量,以监控设备和数字管理等软硬件技术手段辅助,并畅通举报的渠道,有效弥补人力不足的短板,填补监管监控的“真空”,为行为认定提供确凿证据,做到罚当其罪,形成“不敢犯”的威慑;又要着力事前预防,尤其在游客进入景区前就要做好普法教育,防患于未然,逐渐形成保护自觉
(来源:央视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