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违法拆迁现场救母驾车撞人获刑3年案二审:案发的持续性成为争议焦点

2021-03-31 15:46:17 作者: 男子违法拆迁

不过,永昌街道未等协商先动手了。

▲3月30日,案发现场已杂草丛生。2019年10月12日,祁东县永昌街道廖家社区居民周浩民在看到母亲、兄长被围殴的情况下,驾驶小车冲入现场撞伤二人获刑。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当地政府被判征收、腾地违法 律师称成立正当防卫

周浩民被抓后,哥哥周杰金为了更多了解事件背后真相,在律师的建议下,先后发起了两起行政官司。永昌街道办、祁东县城管局、祁东县政府先后坐上了被告席。

2020年2月20日,周杰金将祁东县政府作为被告,请求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确认祁东县人民政府未依法进行征收土地公告的行为违法。随后,衡阳市中院作出(2020)湘04行初14号行政判决,确认祁东县政府未依法对祁政通【2017】34号《祁东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进行公告的行为违法。祁东县政府不服提起上诉。2020年11月25日,湖南省高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周家人发起的另一起行政诉讼是以永昌街道办、祁东县城管局为被告,请求法院确认上述两被告组织强制腾地违法。衡阳铁路运输法院受理了此案。

据(2020)湘8602行初38号行政判决认为,被告永昌街道及祁东县城管局工作人员到施工现场划定警戒线,清退警戒线内无关人员,由施工人员进场施工作业,拆除周杰金所搭建棚子的行为,实质上属于将涉案土地腾空并交付润禾公司使用的强制腾地行为。本案中被告永昌街道及祁东县城管局不具备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权,擅自实施强制腾地的行为,属于超越职权的行政行为,依法应当予以撤销,但因涉案土地已被强制腾空,被诉行政行为不具有可撤销内容,故确认该强制行为违法。

随后,永昌街道办和祁东县城管局均不服提起上诉,2020年11月25日,衡阳市中院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值得注意的是,将龙冬秀推倒在地致其二级轻伤(打断三根肋骨)的衡缘物流公司保安队员肖某已于2020年6月2日被祁东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肖某的刑事判决书显示,其曾在2015年1月12日因犯抢劫罪被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这桩案件里面不但有行政违法,还有刑事犯罪。”3月30日,周浩民的辩护律师魏汝久说,根据2020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出台的《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周浩民为制止他人故意伤害自己母亲的犯罪行为,开车进场救人,是完全合法的正当防卫行为,且属于无限防卫的情形。

3月31日上午,周浩民涉嫌危害公共安全案在祁东县看守所二审开庭。“二审争议的焦点是整个案发过程是否具有持续性,从龙冬秀被打倒到开车撞人是周浩民在侦查阶段供述时的20分钟还是几分钟。”魏汝久说,从现场视频来看,整个过程就持续了几分钟,周浩民当时在车子陷进去后被打昏,手机也被抢,醒来后就被抓了。

案件将择期宣判。

上游新闻记者 肖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