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郑州齐女士2018年参加教师招录考试的遭遇,引发社会关注。
3月31日凌晨,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委宣传部官方微博@郑州管城区 发布该事件的情况说明 。《说明》称,当事人齐某某左眼几乎没有视力,体检结果不合格,需要进行复查,但其并未复查。
据此前报道,3月29日,河南电视台民生频道《小莉帮忙》栏目报道称,郑州的齐女士2018年参加了郑州管城区招教考试。
当时郑女士取得了笔试第一名,综合成绩第五名的成绩,在只招录13人的情况下,她收到了管城区人社局发的接收函,写着她被区属单位录用,同意到该区工作。
然而到岗前培训那一天,齐女士却发现没有自己的名字。她当时就给管城区教育局打电话,却被告知自己体检没过,因为她“眼睛散光有问题”。
最终,齐女士未被用人单位录用。
3月31日凌晨,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发布情况说明,详细解释了整件事情的经过。
根据《说明》,齐某所说的笔试成绩第一、总成绩第五均为事实。但是,在当年7月14日的体检中,齐某因个人原因未能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因此医院并没有为其出具体检报告。
而齐某之所以能收到招聘用人单位的接收函,是因为当时用人单位工作人员一时疏忽,未发现齐某体检报告不在其中。
2018年7月23日,齐某继续参加未完成的体检项目,医院诊断发现其左眼几乎没有视力,双眼矫正视力之和小于5.0,不符合招聘公告中的体检标准。
7月24日,招聘单位和体检医院均通知到齐某本人,其体检结果不合格,需要复查,但齐某未进行复查。
7月27日,齐某到招聘单位要求取回其就业报到证。招聘单位退还齐某的报到证后,也要求齐女士退还招聘单位的接收函,但齐某未予退还。
根据医院体检结果,对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齐某因体检不合格,不能被聘用。
此后近三年,齐某未对招聘结果提出任何异议。
郑州管城回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教育局在《说明》最后写道:“我们希望当事人尊重事实,实事求是反映个人问题,如对本调查结果仍有异议,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