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河南高速交警发布通告:2021年清明假期(自2021年4月3日0时至4月6日6时), 河南高速公路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对违反高速公路禁限行规定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交警将依法对车辆及驾驶人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河南高速交警提示:1。清明假期期间,河南省内高速公路沿线各收费站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驶入,已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应当就近驶离。2。 高速公路服务区燃油(气)配送企业,应当主动报备车辆信息,在每日8时至20时经由配送目的地与收费站之间最近路线配送。配送车辆应严格遵守临时交通管制措施。扩散周知!(河南新闻广播记者 朱圣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