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网购仿真枪被判走私武器罪的刘大蔚刑满释放。4月2日,刘大蔚称出狱后第一件事是抱着爸妈哭。2014年,时年18岁的刘大蔚网购了24支仿真枪,被海关部门查获,同年8月被羁押。
2015年4月,福建泉州中院以走私武器罪判处刘大蔚无期徒刑,高院驳回上诉。2018年12月,福建高院再审宣判此案,法院认定刘大蔚构成走私武器罪,但由于涉案枪支未流入社会,社会危害性较小,法院撤销原判量刑部分改判7年3个月有期徒刑。刘大蔚狱中减刑8个月,于2021年3月30日刑满释放。
延伸阅读 宁波销毁905支出口仿真枪 回收制成垃圾桶及下水道井盖
2020年11月18日,浙江宁波鄞州某钢铁加工厂车间内,随着机器隆隆作响,宁波海关于今年第三季度货物出口监管中查获的905支仿真枪被全部销毁。
这批仿真枪被销毁后,塑料成分将被回收生产成垃圾桶,金属部分则将被铸造成下水道井盖。
根据国家关于仿真枪鉴定的相关标准,如果所发射金属弹丸或其他物质的枪口比动能小于1.8焦耳/平方厘米、大于0.16焦耳/平方厘米的,即可认定为仿真枪,属于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物品。
此次销毁的905支仿真枪,经当地公安部门检测,其枪口比动能均超出了国家规定的限度。
宁波海关相关负责人表示,从事玩具枪出口的企业或个人应注意相关国家政策,如实向海关申报,接受海关监管。如果走私进出口仿真枪,不仅会面临海关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触犯《刑法》,构成犯罪。
(原标题:购仿真枪被判7年男子出狱:会努力工作报答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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