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下午,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营根镇国兴大道零公里处,车流不息。琼中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警正在路口设卡执勤,一名骑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脸色泛红的男子引起了执勤民警的注意。
经调查,该男子无驾驶证、无身份证,面对民警询问眼神游离,还多次谎报姓名,引起琼中警方高度重视,果不其然,经过沿线追查,最终确认,该男子正是2002年在陵水黎族自治县本号镇殴打他人致伤,并在逃跑中殴打一名民警致死,并且潜逃了19年的命案逃犯。
犯罪嫌疑人
酒后无证驾驶摩托车被查 前后多次谎报姓名引怀疑
“他眼神游离,始终不敢正视我们民警,且其表情懵懂,反应迟钝,醉酒、未佩戴安全头盔,经检查,还发现酒驾了……”回顾起29日执勤时的情景,4月3日下午,琼中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大队长罗志敏告诉记者,“3月29日下午,我带队组织民警在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县城零公里路口处开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疏导交通,同时设卡拦截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当天下午6时许,一名骑着摩托车、脸部微红的男子进入把守卡口的交警的视线。该男子不仅未佩戴安全头盔,所骑的摩托车也未悬挂号牌。
执勤民警现场对该男子进行酒精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其醉驾。“经检测,显示其酒精度达到15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罗志敏告诉记者,执勤民警对该男子进行询问,但该男子借着酒劲含糊其辞,还谎报了一个假名“阿明”。
“哪有人叫‘阿明’的,你真实姓名到底是什么?”执勤交警反复询问,该男子才又报出另一个假名叫“王某宁”,但交警通过公安系统查询“王某宁”身份信息时发现,二人照片信息完全不符合。
“你到底叫什么名字?家住哪里?面对办案人员询问,该男子一直含糊其词,神情慌张,始终不敢正视在场执勤的民警。”罗志敏说。
签名时露出马脚
第二天一早,该男子酒醒,但面对交警的询问依然答非所问,且总是避开交警提问。民警询问其身份证号、具体住址,都不回应,神情有些恍惚且慌张。民警经过多次询问,该男子又自称名叫“卓某友”,家住琼中和平镇。
“这个人很可能有问题。”罗志敏与执勤民警商议,先将其约束至酒醒,随后进行调查。
“这个人是不是在刻意隐瞒或者谎报自己的身份信息?”罗志敏介绍,当时他和一起办理这起案件的交警都心生疑问,凭着多年办案的直觉,感觉另有隐情,于是,为了让该男子放松警惕,表面上,继续按照“酒驾”来办案,暗地里,则继续开展深入调查。
为了得到更多线索,办案人员让该男子通知家人过来,并称,只要其家人过来签字担保,保证以后不再酒驾,就可以离开。
果然,经该男子联系,其“家人”赶到现场,但此“家人”并非是真的家人。来的人说,是“阿明”亲戚,因为“阿明”家人实在没空,就让他来了。
交警告诉对方,不是直系亲属不行,只能再找一个人,得有两个人担保才行。又过了一会,“阿明”的另一个朋友匆匆赶到。在“阿明”签字的时候,交警特意安排赶来的两个人站在一旁。当“阿明”签下“卓某友”时,其中一人突然说了一句:“你不是这个名……”可话还没说完却被另外一人用手按住了肩膀,示意其不用再说了。这一幕却被在场的民警看在眼里。
“此人的情况并不简单,谎报身份肯定另有隐情,他会不会是负案在逃人员?”罗志敏向同事提出,“这个人身份不明,必须继续追查。既然他能说出‘卓某友’的名字与其家庭成员信息,说明他非常熟悉‘卓某友’这个人,查明‘卓某友’的真实身份是查清问题的关键。”
紧咬线索追查 发现“卓某友”另有其人
办案人员“兵分两路”,一组立即通过联网查询“卓焕友”户籍信息,并通过和平镇贝湾村所在辖区的和平派出所,进行户籍信息数据比对,找到其户籍地和平镇贝湾村,并联系到平时负责贝湾村治安工作的治保主任卓立耀。
同时,另一组交警会同派出所民警马不停蹄地赶到贝湾村进行走访调查。当看到“阿明”的照片时,卓立耀明确告诉民警,“阿明”并不叫卓某友,卓某友另有其人,系本村村民,而且“阿明”并非本村居民,经多方询问,“阿明”是十多年前才来到这里暂住的。
民警按着地址找到了卓某友的家,可是卓某友家人却百般推脱,称不了解“阿明”的过去,只是说十多年前“阿明”便从陵水来到了琼中和平镇生活至今。
“‘阿明’既然是从陵水过来,那么其身份信息可能就在陵水。”3月30日16时许,案件线索有了新突破,坐标锁定陵水。琼中警方办案人员立即与陵水警方取得联系,并将“阿明”的照片传送给陵水警方。
3月30日17时许,陵水警方反馈调查信息:此人高度疑似发生在陵水的一起故意杀人案的嫌疑人,并表示将立即派员前往琼中进行最后的辨认核实其身份。
3月30日21时,陵水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赶到琼中并再次对该男子进行了身份辨认,最后证实此人就是2002年发生在陵水的一起故意杀人案的嫌疑人,随后与琼中警方进行了交接工作。
办案人员进村组织调查。琼中警方提供
供述:逃离时伤害民警致死 潜逃躲进槟榔园19年
在案件信息、证据面前,这个不断谎报姓名的男子,终于对其在2002年故意伤害一名陵水公安民警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查,“阿明”的真实姓名为黄某泄,陵水本号镇人。2002年5月15日下午,黄某泄和黄某勇(已判决)在陵水本号镇大坡村打台球,因台球店老板娘不让两人打台球,双方发生争吵,黄某泄将老板娘打伤后和黄某勇逃离现场。在逃至陵水九曲路口时,被一名陵水公安局民警追赶上,准备将二人带回调查。但黄某泄、黄某勇极力反抗,并用木棍将该民警打倒在地后逃跑,该民警被路人扶回家中,当晚被送至医院,经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