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李峰家搜查到的部分盗墓工具
从河南偃师市区出发,沿310国道一路向西,进入首阳山镇保庄村境内,映入眼帘的是成片的苗木花卉种植园地,春醒百花开,一片春色大好。
3月底,偃师市检察院检察官陈晓波专程来到这处种植园,回访古墓葬回填修复情况。前不久,该院办理的盗掘古墓葬系列案件,这里是案发现场。
蹲守竟有意外收获
时间倒回到2020年5月,家住偃师市首阳山镇保庄村的李卫,动起了歪心思,因为疫情在家里呆了几个月,长时间没出去打工,手头多少有点紧张。他想起自家承包地租给别人种黄杨了,前些年地里出现过坍塌,感觉下面应该有古墓,不如“找几个人一起盗掘古墓葬,挖点文物卖了挣点钱花”。
说干就干,李卫马上和本村村民李峰、李展联系,又陆续找了李柯、李波参与。五个人连续奋战了几夜,终于挖到一个古墓,没想到李峰下墓后只带上来一块蓝色的方形瓦片,再也没其他任何东西。李卫不死心,几个人把盗洞稍微回填后,又继续在附近探墓,直到6月2日凌晨案发。
几乎在同一时间段,和李卫有相同心思的保庄村村民李立也组织了李州、陈军、李一杰、李龙、李三杰、李印、李二杰共八个人组成了盗墓团伙,他们人数多,干得时间长,至案发共挖出三个盗洞,只不过也是未盗得文物。
同样没闲着的还有该村的李武和苏如,他们也组织了代亮、柳志、赵锋、岳椎、苏宽共七个人盗掘古墓,同样未盗得文物,白费了力气。
6月1日上午,偃师市公安局刑警队接匿名群众举报,称位于偃师市首阳山镇保庄村南花卉地内有多处探洞,怀疑有人盗掘古墓。当天晚上,20余名便衣民警秘密潜入该地带内蹲守。2日凌晨1时许,发现在村南的地内有灯光晃动,蹲守民警遂立即实施合围,一举将正在实施盗掘古墓葬的李州、陈军、李立、李一杰四人抓获。现场发现三个直径约五十公分的盗洞,自西向东一字型排列,并査获洛阳铲、鼓风机、辘轳、铁锨、扎杆、头灯等一批作案工具。
几乎在抓捕上述几人的同时,在外围布控的民警发现一中年男子正行色匆匆从花卉地里往马路上跑。当时该男子赤裸上身,带着矿灯,裤子和鞋粘满黄土,形迹可疑。后经身份确认,该人系保庄村村民李武。民警随即到其家中进行搜查,搜出了扎杆等盗墓工具。李武供述,其和苏如、代亮、柳志、赵锋、岳椎、苏宽等人,当晚也在该村盗掘古墓葬,但未盗得文物。案发当天,几人在发现民警抓捕李立等人的异常情况后四散逃逸,李武在途中被抓。
当天被警方发现的还不止李武,还有李卫、李峰等盗墓者。侥幸逃脱的李峰,给平时和自己关系较好的苏乐打电话,让他去探听一下情况。
凌晨2时许,苏乐来到案发现场。察觉苏乐是在打听案情,民警遂对其进行盘问,苏乐如实说明原因。在苏乐的配合下,民警找到李峰的家,刚巧碰到从李峰家走出来的李卫,遂将其二人控制。
随后,民警在李峰家中査出通风管道、大洛阳铲等大批盗墓工具。面对确凿证据,2人不得不供述,称还有李柯、李展、李波等3人参与,五个人从5月27日开始盗墓,至案发共挖了一个盗洞,同样未盗得文物。
至此,三起盗掘古墓葬案相继告破。
鉴定和抓捕同步进行
偃师市文物局对上述5处被盗墓葬进行了勘探,并出具报告:涉案墓葬均位于汉魏洛阳故城保护区及邙山陵墓群保护区内。而汉魏洛阳故城保护区及邙山陵墓群保护区,分别被国务院列为第一批和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因所盗掘的5处墓葬全部处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内,案情重大,偃师市公安局遂将案情提前向偃师市检察院进行通报,同时委托具有涉案文物鉴定评估资质的专业机构对上述被盗古墓葬的历史、科学、文化价值进行鉴定。2020年7月23日,国家文物出境鉴定河南站出具《文物鉴定意见书》,认定被盗掘的5处墓葬均为“汉代古墓葬,有重要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盗墓活动破坏了古墓葬的完整,对古墓葬本体及附属文物造成严重破坏。”
鉴定的同时,抓捕工作也在紧锣密鼓地进行。2020年8月21日,李展、李波、李柯被抓获,至此李卫一案5人全部到案。同一天,代亮、柳志、苏如落网。同年9月10日,公安机关对赵锋上网追逃,9月12日赵锋在厦门市被厦门市公安局集美分局抓获,后移交偃师市公安机关。
由于案发后很多嫌疑人选择了四散外逃,这给抓捕工作造成了一定的难度,因此李州一案8人只到案了4人,李龙、李三杰、李印、李二杰等4人暂未到案,李武一案7人只到案了5人,另外岳椎、苏宽暂未到案,均需要另案处理。
检察履职扎扎实实
从2020年7月开始,该三起案件的多名嫌疑人开始相继进入检察院审査逮捕环节,案件分由三名检察官承办。
因案涉国保文物,按照法律规定起刑点在10年以上,该院检察长王银轩十分重视,先后多次组织会议听取各承办人案件汇报,要求承办人就本案能否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进行充分研讨。
为此,该院主动向洛阳市检察院请示,并通过洛阳市院向河南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沟通汇报。与此同时,邀请河南科技大学专家教授进行文物遗产保护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可行性研讨。最终于2020年12月9日、10日决定,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2021年1月20日至26日,上述三起盗掘古墓葬及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系列案件分别在该市法院公开开庭审理。2月9日、25日、26日,三起案件一审分别获判。14人全部被法院以盗掘古墓葬罪作出有罪判决,其中主犯李武、苏如等4人被分别判处十年至十年三个月,并处罚金3至4万元不等;代亮、赵锋等9人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至六年,并处罚金2至3万不等;李波则因属预备犯,被从轻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2万元。同时,判决全部支持了检察机关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要求各被告人连带承担相应被盗掘的古墓葬的勘探、修复工程费用,并在省级以上媒体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