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还委托我们制作公司企标和索引牌,现在都已经做好了。前段时间我才得知这房子卖了,看来公司不会搬过来了。”方女士说。钱报记者注意到,一楼大堂索引牌上,这家装修公司为“杭州三文鱼装饰有限公司”。
物业留底的合同信息显示,应先生于去年7月买入1805的合同总价是133万元,单价还不到1万元/㎡。不过物业人员也表示,合同价应该适当做低了,真实成交单价大概1.3万元/㎡。“1605之前也委托我们物业帮忙卖,挂牌价是1.7万元/㎡,卖了一阵子几乎没人看房,现在租出去暂时不卖了。”
而在事后,张靓对房东的身份也开始起疑。“杭州三文鱼装饰有限公司的股东之一正是房东应先生,持股50%。此外房东名下还有一家杭州概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又是公众号‘小宅新生’的帐号主体。”张靓说。
钱报记者通过天眼查,了解到确实如此。“小宅新生”公众号的简介是这样描述的:“住宅置换咨询服务平台,二手房升值服务”。也就是说,张靓遇到的是一个专业房东,对方很可能是一个团队在“作战”。事发后,“小宅新生”已删除多篇稿件,其中不少稿件都是类似中闽大厦这类房子的推文。
相关部门:不能住人
律师:买家可解除合同
“房子的产权性质是非住宅,但是光看这个没法得出能不能住人的结论,所以前几天我向杭州市住保房管局提出了书面申请,查询中闽大厦的规划用途。”4月1日,张靓得到了答复:从验收合格证和建设规划许可证上看,用途是商场、商务、娱乐、综合楼。
“我们把办公室、厂房、店铺住人的行为,统称为‘三合一’违法行为。涉及到这类违法行为,消防、公安和住建等部门都可以管。如果有人住在以上三类场所,只要有人拨打12345反映,相关部门一定会前去查处。”杭州市消防部门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钱报记者说。
那么,中介在这一交易过程中,对这套房子有没有尽到审核义务?事先又是否知情?“这房子的信息是其他中介发的,我看到之后就发在了朋友圈。2月24日陪张靓去看房,那也是我第一次看到这套房子,根本就不知道物业不允许住人。”提供居间服务的是杭州启通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负责人倪先生如是解释。
买家与中介的微信聊天截图
事实上,其他一些中介销售写字楼时,会在房源信息页面的显著位置标注“非住宅不能住人”等字样。但是,张靓看到中闽大厦1805宣传页面,却是“类住宅”这种容易产生误导的字眼。
据了解,杭州启通系杭州易居的合作门店,双方签订的正式合同盖章方系杭州易居。“这件事情我们要在调查之后,才能得出一个结论。”4月6日下午,杭州易居法务人员向钱报记者表示,他们将对这一事件进行调查,了解相关中介人员在这一事件中有没有违规之处。
“纵观整个事件来看,即便房东和中介的行为构不成诈骗,但是把房子装修成家庭住宅,且没有向买家如实告知‘不能住人’这一事实,显然产生了诱导,致使买家产生重大误解。基于这一情况,如果双方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争端的话,法院应该会支持买家解除合同的诉求。”浙江圣银律师事务所张双鹏律师说。
双方最终是否对簿公堂?法院又会如何判决?本报将继续关注这一事件的最新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