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虚列费用等问题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公司池州中心支公司被罚

2021-04-09 08:49:27 作者: 因虚列费用等

近日,安徽银保监会官网公布了两则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池州市中心支公司及一名高管被罚。

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池州市中心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职前未取得任职资格,未对新招募个人代理人开展岗前培训,虚列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七条、《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第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对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池州市中心支公司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二十五万元。

因虚列费用等问题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公司池州中心支公司被罚

李爱民时任国寿财险池州中心支公司销售管理部门负责人,应对该公司虚列费用的违法、违规行为负直接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对李爱民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一万五千元。

因虚列费用等问题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公司池州中心支公司被罚

(安徽银保监会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