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方民称,他的工资是从2002年11月起停发的,但他始终没有见过开除公职的处分决定,改判无罪后,单位查档也没有找到处分决定。他的正常退休时间是2014年,但目前尚未给他落实退休待遇,也没有补发工资。4月15日,威海市人社局副局长陈明霞告诉澎湃新闻:“于方民的事情非常非常特殊,我们也没少给他操心,也四处了解过了,威海都没有第二例,甚至其它地市临沂、烟台、青岛等,我们也没打听到类似的事情。”
陈明霞介绍,尽管没找到开除于方民公职的档案,但当时把他工资停了,公职也没有了,相当于事实层面上开除了,只是纸质文件没有找到,可能是当时没有现在这么规范,“财政局那边有关于他的停发工资申请表,是他们原单位发起的,有编办、财政、人社等等这些部门的审批记录。”关于如何恢复落实于方民的待遇问题,陈明霞表示:“他这个事情时间跨度近20年,这期间有多次人事制度改革和行政体制改革,还涉及工资社保公积金调整等等,每个节点该给他怎么算,涉及方方面面比较多,不是一家单位能做得了的。” 陈明霞认为,这应该由于方民原单位发起,然后多个部门参与,比如公务员管理部门、财政部门、人社部门等等,形成一个会议纪要,最终尽快解决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