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凭证不是发票,但是能入账,还能税前扣除!

2021-04-19 14:52:14 作者: 这些凭证不是

由于我国税收管理过分依赖 “以票控税”,给会计人造成会计做账必须要见到发票才能做账,没有发票不能入账,没有发票入账不能税前扣除的误区。以下这四种凭证可以入账并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一、500元以下现金支付的零星支出

企业运营难免涉及一些零星支出,如修锁、修灯等这类支付金额未超过500元的支出,对于企业来说都属于零星支出。这类零星支出也可以进行税前扣除,扣除时仅需取得个人开具的收款凭证即可。

值得注意的是,收款凭证想要用作税前扣除,财务人员需检查凭证是否注明收款单位名称、收款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信息。

温馨提示:收款凭证就是日常生活中所说的收据哦。

二.企业运营的交通费

企业运营时难免会有需要外出的情况,这里就涉及到了外出人员的交通费用。无论是汽车、火车还是飞机,都不需要外出人员提供发票,只需提供外出人员的行程单及火车票、飞机票等收款凭证即可进行税前扣除。

要用这类票据进行税前扣除时,财务人员也需着重检查购票人、往返行程以及购票时间等几个方面是否符合真实情况。

三、未履行合同的违约金

企业有时也会遇到由于经营战略调整等问题,导致合同无法按约定履行需要向合作企业支付合同约定的违约金的情况。但因为合同并未履行,经营业务也未发生,因此不属于增值税应税行为,税前扣除时也不需要取得发票。

这类费用凭借与合作方签订的购销协议、赔偿协议以及合作方开具的收款凭证(收据)进行税前扣除即可。

温馨提示:如有法院判决书及调解书或仲裁机构的裁定书等也需要一并附上。

四、公司内部用现金发放的职工福利费用

一些企业会在节日时,向员工发放例如过节费、福利费或者员工生活困难补助费等费用,这类职工福利费用也是不需要让员工开具发票就可以进行税前扣除的。

要税前扣除这类费用时,需要附上公司的相关文件、员工签字的福利费发放名单以及现金付款清单和银行转账凭证等。

为了更加贴近企业运营实况,符合纳税人实情,税法的规定严谨且全面,财务人在进行相关财务处理时,一定要了解全面、合规完善的处理相关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