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屏边:驾校学员旁听法院公审 以案释法

2021-04-22 21:53:29 作者: 云南屏边:驾

驾校学员旁听法院公审 供图

近日,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屏边县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马某亭、李某松涉嫌危险驾驶罪两起案件。屏边县运成驾校学员应邀到庭旁听,以案释法,起到了警示教育作用。

两起案件的被告人都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其中李某松不仅醉驾,还是无证驾驶。马某亭系公职人员,其饮酒后驾驶摩托车在大平田环岛转入景程路过程中,车辆倒地挫划,造成自己受伤。经鉴定,马某亭的血液中乙醇含量达134㎎/100ml。其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实行社区矫正,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被告人李某松饮酒后向朋友借奥迪轿车,无证驾驶从零开驶往屏边县城方向,行至污水处理厂附近时,撞向路边行道树及电灯杆后侧翻于路面右侧,造成自己和被害人吴某益受伤,所驾车辆、路边行道树、电灯杆不同程度损坏。经鉴定,李某松的血液中乙醇含量达105.42㎎/100ml。其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

驾校学员旁听法院公审 供图

针对危险驾驶罪数量与日俱增的实况,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结合案情,就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到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向旁听人员结合案例进行了解释,提醒大家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拒绝酒后驾驶。

经过法庭以案说法、以案释法,让这些即将成为驾驶者的学员零距离接触真实案件,对“喝酒不开车”有了更深刻的认识,认识到危险驾驶的社会危害与法律后果。

云南网通讯员李伟建县法院田云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