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小酒怡情,大酒伤身,醉酒闹事这样的现象已经是屡见不鲜了,轻的出点洋相被围观者笑话,但要是触犯法律那可就追悔莫及了。男子陈某某喝醉不肯买单,竟还在看守所内撒酒疯,用手挥打民警致其头部受伤,日前,上海市金山区检察院依法以妨害公务罪对陈某某提起公诉。
“有个男顾客在我饭店里吃饭,喝完酒后就控制不住了,开始闹事,说什么也不肯付账”2020年12月19日,金山警方接到报案称,有男子在其店内发酒疯。
随即民警赶到该饭店,只见男子陈某某在店里吵闹不肯买单,一看就是醉酒的样子,民警便劝说陈某某不要闹事、付饭钱,但其并未听从劝告,更是扬言“我要弄死你们”,试图拿起板凳攻击周围的人,有些顾客因为害怕只好提前离开。见男子已经失去理智,拒不配合执法,民警只能强制将其带回派出所。
然而,在酒精的刺激下,陈某某被带到派出所依然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在调解室内撒酒疯、辱骂民警,无法正常沟通,随后民警将其带进讯问室醒酒,试图稳定其情绪,陈某某却突然用手掌掴办案民警,现场值守人员立刻将其制服。
2020年12月20日,陈某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刑事拘留。据其交代,案发当晚自己喝了一斤多白酒,酒精刺激之下,干了这一出荒唐事,对自己失去理智的所作所为感到后悔不已。
经检察机关审查认定,被告人陈某某醉酒后闹事,已对饭店日常经营造成了不良影响,在公安机关对其进行约束期间,趁民警为其解铐时,不配合民警执法,对民警实施殴打、辱骂等行为,造成民警受伤,经鉴定已构成轻微伤。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日前,上海市金山区检察院依法以妨害公务罪对陈某某提起公诉,经金山区法院审理判决:被告人陈某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拘役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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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说法:
生活中借酒浇愁、喝酒怡情是常态,但是要把控好手中的酒杯,像陈某某这样酒后闹事还殴打民警的行为,不仅不能解决问题,还触犯了法律。切莫喝酒上头一时冲动而追悔莫及!
检察官提醒广大朋友,配合警察执法、尊重警察执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警察执法是为了维护社会稳定,为了群众的安危,法律的权威不容随意侮辱,更不可侵犯。大家应增强法治观念,避免酒后寻衅滋事,蔑视和挑战执法权威,不仅影响社会和谐稳定,还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通讯员 汪百顺 新民晚报记者 屠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