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村民被打后18年未见处理打人者,诉派出所不履职案开庭

2021-04-25 22:43:01 作者: 莆田村民被打

庭审现场 中国庭审公开网 图福建莆田秀屿区平海镇村民黄国富还在追问18年前他被打一案的办理结果,并为此起诉了警方,要求公开案件信息,同时要求确认派出所在该案中不履行法定职责。

4月20日上午,黄国富诉莆田市公安局平海边防派出所(后合并为平海派出所)不履行法定职责一案在荔城区法院开庭,该案庭审也在中国庭审公开网同步直播。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在庭审视频中注意到,平海派出所相关负责人出庭时表示,根据现有材料,可以确认黄国富被殴打的事实,目前确实没有找到该案相关卷宗材料。据当时办案民警称,该案调解结案,但没有保存的调解协议。他认为,根据现有材料可以证明派出所已经履行法定职责。

黄国富则认为,自己被打后这么多年一直在苦苦追问案件结果,要求严肃处理打人者,并没有参与和同意调解过。公安机关有保管案件完整的法定职责,现在卷宗都找不到了,也证实其没有履行法定职责。

该案历经一个半小时庭审后休庭,未当庭宣判。

庭审焦点一:案卷去哪了?

今年59岁的黄国富是莆田市秀屿区平海镇人。黄国富称,2002年10月18日晚,他在平海村运输海带时遭到了张某等3名社会人士拦截,要求缴纳2000元“特产税”,所谓“特产税”实为“保护费”。几天后,因为发生口角遭遇到张某等3人围殴。

莆田市第一医院认定:黄国富鼻腔出血,眼球结膜出血,耳孔出血,脸部皮肤多处擦伤,头部受到严重创伤。莆田市公安局平海边防所随后对此立案,黄国富先被法医鉴定为轻微伤。

黄国富说,他重新申请鉴定,一直未获鉴定结果的答复。张某等3人如何处理,派出所也一直没有给予答复。

这18年来,黄国富一直通过信访等渠道反映,但均未了解到案件办理情况。因申请信息公开无果,2020年10月,黄国富将平海边防派出所起诉至法院。2021年4月1日,荔城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确认平海边防派出所未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行为违法。

2021年2月,黄国富以不履行法定职责为由,再次将平海边防派出所起诉至法院。4月20日,该案在荔城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平海派出所出庭负责人认为,公安机关已经组织民警对该案进行调解处理,已经履行法定义务。当时的办案民警刘春宾目前已经被调任莆田监狱。莆田监狱纪检委曾向平海派出所寄回核实该案的复函,复函中提及刘春宾当年已经将案件办结后移交时任内勤黄福来,并附有刘春宾手写自述一份。

刘春宾在自述中表示,当时有立案受理此案,制作相应笔录、伤情鉴定等案件办理的相关程序。黄国富的伤情为轻微伤,双方最终达成协议,对方给黄国富相应的医疗费等经济赔偿,黄国富也收下该笔赔偿款,案件已经结案。

刘春宾还称,2002年,电脑还未普遍使用,案件卷宗材料还未采用现在的档案系统进行扫描归档,只采用纸质归档。他离开派出所后,将案卷材料及其他需要移交的材料全部移交遗留在了派出所。

对于刘春宾已将案卷移交内勤人员黄福来的表述,平海派出所出庭负责人称:黄福来转业到澳大利亚,还找不到这个人,目前为止案件材料还未找到。

平海派出所出庭负责人还出具了时任派出所所长陈柏舟的自述材料,陈柏舟称参与案件调解,该案后期工作由经办人刘春宾办理,因时间太久,案件具体情况已记不清楚。

黄国富则称,他从未参与过调解,也不知道案子办结的情况。公安机关有保管案件完整的法定职责,应该提供有效的证据证明案件受理和办结情况。现在仅凭着办案人员的一面之词,就说明案子已经办结了,随意性太强了,“现在案子在哪里呢”?

庭审现场,主审法院向平海派出所出庭人员询问:截至目前是否尚未找到该案卷宗材料?是否对涉案嫌疑人作出处理?

出庭人员表示,到目前为止未找到任何相关材料。因为涉案人员张成宇陈述是调解结案,经办民警也说是调解结案,因此无法开展程序。

庭审焦点二:是否已经调解结案?

案件是否已经调解处理,也是双方争议的焦点。

平海派出所出庭负责人出具涉案人员张成宇的调查笔录,张成宇称确实参与了与黄国富的斗殴,事发后拿出7000元作为医疗赔偿,并有调解协议书。

张成宇称,当时把这些钱全部交给时任派出所所长陈柏舟,陈再将钱转交给黄国富。对于现场调解书,他称自己手上没有调解书。

张成宇称,7000元就是赔偿款,是黄国富自己拿走的,“当时我们离开时,也说好了此事这样了结”。

庭审现场,平海派出所方面向法庭出具了书证——一张2002年12月9日付款人为张成宇的收费票据,收费项目名称为“收平海村民张成宇案件押金”,金额为7000元。

黄国富则认为,该份证据只证实了派出所有收到7000元,而且很明确是“案件押金”,而不是调解费用,这些钱最后交给谁都不能证实。

他表示,被打后一直在医院住院,没有去往派出所参与调解。而他妻子确实有收到派出所民警的通知,到了派出所,民警给了5000元现金,不是7000元。当时民警也表示是医药费的垫付款,而不是调解的赔偿款,现场也未签订调解协议。

黄国富出具当时住院的发票称,当时住院医药费都花了一万多元,“怎么可能会同意几千块调解此事?”出院后,他时常感觉异常,到莆田市第一医院诊治,市医院医生诊断他是由于外伤引起癫痫。

平海派出所出庭负责人认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1986年9月5日通过)总则第五条规定:“对于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法治安管理的行为,情节轻微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他认为,该案已经调解处理,派出所已经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应该驳回起诉。

该案历经一个半小时庭审后休庭,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