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血病患儿家庭遭遇慈善配捐骗局一事有了新进展。
4月27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湖北武汉市江岸区西马街派出所民警处获悉,女性嫌疑人王某男已于近日被北京海淀警方拘留。而在此前的4月8日,武汉警方也曾亲赴王某男所在的河南省南阳市桐柏县进行调查。
27日下午,澎湃新闻分别致电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刑侦支队和经侦支队核实上述情况,工作人员表示暂不能透露相关情况。27日晚间,在北京的报案人、患儿家长胡勇从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派出所了解到,王某男十多天前因涉嫌刑事犯罪被采取强制措施。
多个白血病家庭遭遇慈善配捐骗局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今年2月初,来自湖北、广西、北京等地的多个白血病患儿家庭反映称遭遇慈善“配捐”骗局,他们经人介绍参与到多个配捐活动中,自筹数十万元善款后却难以追回。
广西9岁急性淋巴B细胞白血病患儿父亲潘玉明是受骗家长之一。他告诉澎湃新闻,2020年春天,他陪同儿子在京治疗期间通过病友介绍,结识了河南的“爱心人士”王某男。此前四年里,儿子潘小伟已经历了两次复发和一次造血干细胞移植,全家欠下近50万元的外债。
潘玉明说,王某男当时自称河南南阳市桐柏县医保局的职工,在儿童大病互助的圈子里颇有名气,可以帮助患病家庭筹集善款,尤其是其推荐的“配捐”项目,每筹集到2元可获得1元配捐,前提是需先自筹部分资金。
该配捐活动所属的大病救助项目名为“曙光计划”,由北京二十一世纪公益基金会发起,并由河南省慈善总会认领。
潘玉明和亲友先后向其提供的捐款链接捐入14余万元。捐款后不久,王某男便称项目被人举报而遭冻结,捐款将原路退回。
还没等到退款,王某男又再次向其推荐另一宗宣称是郑州慈善总会发起的配捐项目。不同的是,此次自筹善款需打入其私人账户。前后三次“配捐”,潘家投出去的钱款累计超过42万元,其中打入王某男私人账户的就有27万元之多。
和潘玉明一样被卷入“配捐骗局”的白血病患儿家长还有20多人,善款总额逾百万元。患儿家属们向澎湃新闻表示,他们大多是向王某男的私人账户打款,而这一部分款项去向未明,且多次向王某男讨要都没有结果。
今年2月,前述相关慈善机构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均表示,涉事中间人王某男与他们无任何关系,更没有授权其向白血病患儿家庭推介配捐活动。
北京二十一世纪公益基金会回复澎湃新闻称,“曙光计划”确曾开展配捐,其间并无自称“王某男”的人与基金会联系。河南省慈善总会则表示,诱导患者自己捐钱的做法,违背了慈善宗旨,故该配捐活动已被停止。郑州慈善总会则称从未发起过配捐活动,系王某男虚构。
2月3日,澎湃新闻通过电话和短信方式联系王某男,其以身体不适为由婉拒了采访,仅在短信中简单表示,此事是她个人行为与其工作单位无关。同日,河南南阳市桐柏县医保局办公室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证实,王某男系桐柏县医保中心职工,因涉及慈善纠纷已被单位停职。
某位患儿家属打入王亚男私人账户的“配捐”自筹款。涉案嫌疑人已被北京警方拘留
报道刊发后,引发关注和热议,讨论围绕中间人诱导家属打款的行为是否涉嫌诈骗、患儿家属为获得配捐自筹善款的做法是否合理,以及互联网时代下个人求助应该如何规范等问题展开。
自从去年8月起,家长们以王某男涉嫌诈骗为由,向杭州、武汉、北京、河南等多地警方报案。
澎湃新闻了解到,2016年颁布实施的《慈善法》第103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假借慈善名义或者假冒慈善组织骗取财产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律师、深圳国际公益学院客座讲师何国科告诉澎湃新闻,王某男的行为是否构成诈骗目前尚难定性。他解释道,如果是以骗取钱财为目的,使行为人产生错误的意思表示,并处分他人财产且使自身受益的行为,则构成诈骗。
何国科指出,因求助者、募捐平台和筹款机构等多方信息不对称和募捐平台间的信息壁垒,目前网络个人求助募捐确实存在乱象。《慈善法》定义的公开募捐主体仅是开展公益活动且具有公募权的慈善组织,受政府部门和社会监督,但该法并未对个人求助行动进行规制。何国科建议,有关部门应尽早完善网络慈善募捐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将个人求助“管起来”。
4月27日,多名白血病患儿家长表示,自本月18日起就无法联系上王某男了。澎湃新闻尝试拨打王某男本人电话,已无法接通。
一名武汉受骗白血病患儿家长告诉澎湃新闻,武汉市公安局江岸区分局西马街派出所民警曾于本月8日前往河南实地调查。
4月27日,河南南阳桐柏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和武汉江岸西马街派出所民警均向澎湃新闻证实了上述信息。
西马街派出所民警表示,他们于4月26日接到北京海淀警方电话,称王某男已于近日被拘留。27日下午,澎湃新闻分别致电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刑侦支队、经侦支队和永定路派出所核实上述情况,工作人员表示暂不能透露相关情况,需报案人亲自到场方可查询。
27日晚间,位于北京的报案人、患儿家长胡勇前往永定路派出所了解案件进展,接待民警告知他,王某男十多天前因涉嫌刑事犯罪被采取强制措施。
(为保护患儿家庭隐私,文中潘小伟、潘玉明、胡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