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5次起诉、4年7次驳回,那些离不了的婚
文/ 王春晓
“这几年像是噩梦一样,对我伤害太大了。”
4月30日,宁顺花再一次来到湖南省衡阳县人民法院。这是她5年来第5次向丈夫陈定华提起诉讼离婚。
中国新闻周刊此前报道,宁顺花与丈夫陈定华经媒人介绍认识,领证不久发便现丈夫有赌博嗜好,且有家暴倾向。在5年时间里,宁顺花先后4次提起离婚诉讼,均被法院驳回。其间,她和家人还多次遭到陈定华威胁、恐吓和殴打。
“5年4次离婚被驳回”引发公众讨论之时,同样的案例又被媒体披露——湖北陈女士“4年7次诉讼离婚未果”,有过之而无不及。
据了解,陈女士与丈夫胡某系恋爱结婚,2016年12月,在双方领证3个月后,胡某被确诊为心境障碍伴精神病症状、偏执型精神病。婚后,胡某多次怀疑陈女士出轨,并进行监听、跟踪,甚至引发家暴。
因不堪忍受丈夫的上述行为,2017年2月至2020年12月,陈女士先后7次向法院起诉离婚。
这两起备受舆论关注的离婚案中,两位女士在几年时间内多次提起离婚诉讼均被驳回,法院均提到“尚无证据证明夫妻双方感情完全破裂”,这个应当如何认定?为何反复起诉离婚均被驳回?
为何反复起诉离婚均被驳回?
对于湖南宁顺花和湖北陈女士多次起诉离婚被驳回,婚姻家庭专家律师、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暨婚姻家事委员会主任王幼柏认为,这两起都属于个案。大多数情况下,最多两次起诉,法院还是会判决离婚。如果委托律师,尤其是专业婚姻律师,也有可能在第一次起诉离婚时,即可帮当事人解决离婚的难题。
王幼柏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上述两案中,两位女方当事人无论是以赌博,还是以家暴为由起诉离婚,根据报道的实际情况,是完全符合《民法典》准许离婚的情形。
但他也指出,两位当事人并不理解“客观事实”和“法律事实”是完全不同的两码事,对于“客观事实”,必须提交确凿充分的证据,证明男方存在赌博或者家暴,才能上升为“法律事实”,而最终被法院采信。但是基于客观事实,女方没有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所以法院多次判决不准予离婚。
另外,两起案件也具有极端性。王幼柏举例称,宁顺花的丈夫陈定华在起诉离婚期间,多次威胁、恐吓、暴力殴打对方及家属,甚至打砸律师汽车,当庭威胁法官,确实给法院和法官判案带来很大压力,考虑到社会稳定和人身安全问题,法院最终不敢判离婚,“这很无奈,也是我们不愿看到的现象”。
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荆也提出了同样的观点。她表示,由于民事诉讼法对离婚案件要求满6个月再起诉,而宁顺花几乎是每次被驳回后,只要满6个月就再次起诉,且从未申请撤诉,这表明她的离婚意愿非常强烈,足以说明夫妻感情破裂。但由于陈定华暴力威胁、恐吓,法官出于人身安全的考虑,只能驳回了宁顺花的离婚诉讼请求。
“但最终没有判离婚,其实也不是一个好的判决,这对受害者来说极不公平,表现出来的是司法的妥协性。”王幼柏说。
张荆认为,对于这类有严重危害性的当事人,建议多机构介入,比如街道办、村居委会、妇联等部门进行一些调解工作,属地派出所尤其应当介入,一方面疏导矛盾,另一方面给予男方必要的震慑力,同时重点关注女方的人身安全。
夫妻感情破裂如何认定?
受访的多位法律界人士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在司法实践中,法院是否判决离婚,是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唯一标准。在认定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问题上,《民法典》也将调解无效应当准予离婚的情形作了详细列举。
“但在实际生活中,很多夫妻离婚并不都是因为这些情形,甚至可能只是鸡毛蒜皮的事情影响到婚姻。”张荆说,即便出现诸如家暴、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情况,很多人也难以拿出充分的证据证明双方感情破裂,这也导致在第一次起诉离婚时容易被驳回。
王幼柏表示,在一般的诉讼离婚当中,法官会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五个方面考虑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不过,这和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也有很大关系。深圳市律师协会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盈科律师事务所全国婚姻家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杜芹律师认为,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实际上是一个带有主观色彩的判断。但在司法实践中,一方需要用明确的客观证据来证明这一主观判断,而法官在判定感情是否破裂时,又存在自由裁量的空间,“同样的证据,这个法官可以判离,换一个可能就不行了。”
张荆也提到,大多数情况下,法官是按照法律规定秉公执法的,但遇到一些有争议或冲突案件时,比如一方不同意离婚,为了考虑工作的便利性和职业风险系数,法官可能会任性行使自由裁量权,轻易判定不离婚,进而将问题推给了当事人。
值得关注的是,《民法典》中新增“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的规定,杜芹和张荆均认为,该法条对离婚案当事人、律师或法官而言,都是一个“福音”,是将司法实践上升为法律规定的结果。
张荆提到,前述两起案件,因为男方坚决不离婚,或有和好意愿,法官认为无法证明夫妻感情不和,但在《民法典》实施后,只要证明法院不准离婚后,双方分居满一年,再次提起离婚时,就已明确符合判决离婚的条件,这种情况下,法院就必须准予离婚。
“虽然一年的时间会长一点,但这让想要离婚的人看到希望,这是一个明明白白的事情”,杜芹说。
因家暴起诉离婚该如何判?
这两起离婚案中都存在家暴情况。
杜芹表示,在近几年的司法实践当中,因认定家暴而判决离婚的案件逐渐增加,一是人们越来越关注家暴的严重危害,二是家暴的认定难度比之前有了很大的改观,相关的法律配套、家事调查员、人身保护令等制度也在逐渐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