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阳合同、天价片酬……多部门发声:坚决抵制!依法查处!

2021-04-30 19:20:07 作者: 阴阳合同、天

近日,社交媒体被“1.6亿元片酬”和“日均薪酬208万元” 刷屏,演艺人员郑爽涉嫌签订“阴阳合同”、拆分收入获取“天价片酬”、偷逃税等问题再次引起舆论热议。

事件回溯

日前,网络上有人实名爆料,演员郑爽签订的《演员聘用合同》出演名为《倩女幽魂》的电视剧,合同片酬为4800万元,此为“阳合同”;而郑爽母亲刘艳等人则在2019年6月签订《股权代持协议》和《增资协议书》,通过旗下代持公司上海晶焰沙增资1.12亿元,此为“阴合同”。通过“阴阳合同”,共收片酬合计约1.6亿元,拍摄期间平均日薪208万。

4月28日晚,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对群众举报郑爽涉嫌偷逃税问题已予受理,正在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进行调查核实。北京市广电局也已启动对相关剧目制作成本及演员片酬比例的调查。

中国视协:决不会为失德艺人提供发声露脸的机会

中国视协电视界职业道德建设委员会29日发文称,文艺工作者违法失德的丑闻劣迹危害巨大,严重破坏社会和谐幸福,侵蚀社会公平公正,人们对其深恶痛绝;对于没有艺德的艺人,社会决不会为其提供发声露脸的机会。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明星逃税怎能屡禁不止

4月29日晚,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文指出,影视明星作为公众人物,承担着重要的社会责任。由于其对公众特别是对青少年的影响深刻存在,更应该遵守法律法规,严守道德底线和社会规范。极度拜金主义、无视职业操守和法律底线的行为,定会遭到社会唾弃。偷税逃税于法不容,一旦查实必须付出代价。

国家广电总局:坚决支持依法查处

国家广电总局4月29日晚发布消息,表示已责成北京市广电局对电视剧《倩女幽魂》制作机构涉嫌违反制作成本配置比例有关规定启动调查,同时要求北京市广电局、上海市广电局等配合税务部门对有关公司和郑爽签订“阴阳合同”、拆分收入获取“天价片酬”、偷逃税等涉嫌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如有违法违规情况将严肃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严查通过“阴阳合同”等方式偷逃税

4月30日,国家税务总局表示,对群众举报的郑爽涉嫌偷逃税问题高度重视,已要求上海等相关税务机关对通过“阴阳合同”等方式涉嫌偷逃税行为依法依规进行严肃查处。

国家税务总局强调,各级税务机关对恶意偷逃税行为,要依法严查严处 ,坚决维护税法尊严,彰显社会公平正义;同时,要切实依法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国家电影局:坚决抵制“阴阳合同”、偷逃税款等行为

4月30日,国家电影局相关负责人强调,广大电影从业人员要以“郑爽涉嫌问题”为戒,切实落实有关严格片酬和合同管理、规范纳税方式和税收管理等要求,依法依规从事电影经营活动,要自觉抵制“阴阳合同”、“天价片酬”、偷逃税款等违法违规行为,树立良好社会形象,用好的电影作品回报观众。

网友:支持一查到底

对于各部门发声

网友纷纷表示

支持严查到底

涉嫌偷逃税被调查

谁签订“阴阳合同”谁就该凉凉

“学艺先学德,演戏先做人。”做人最基本的前提是遵纪守法,如果无视法律,连合格公民都做不了,还怎么当公众人物?作为公众人物,如果在道德乃至法律上都出了问题,还怎能当好表率?这样的演员,名气越大危害越大,片酬越高越会败坏社会风气。

事实上,国家有关部门一直加大对影视业不正之风的治理力度。精神文化产品承担着启迪思想、滋养心灵、涵育审美、成风化人的重要使命,如果演员不能以身作则,如果投资人汲汲于做市场的奴隶,使作品充满铜臭气,如果相关播出平台在市场经济大潮中迷失方向,带来的危害不容低估。>>热评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