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里的“废话”,你真的读懂了吗?

2021-05-08 14:55:24 作者: 招标文件里的

25.6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及符合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

解读:核心理解是“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及符合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这个就是为啥询标时候,授权代表说我公司这些都有,就是忘记放了,如果没放进投标文件视同公司没有,这个理解很重要,很重要,很重要!(重要的事说三遍)切记!!!

如果想如光环主角一样披荆斩棘而且还不死!以上就是各位必须熟练掌握的保命技能!

昨天参与一个项目,在招标文件中看到这样一段要求,现拿出来跟大家讨论一下:

(3)“供货前须向招标人提供下表要求的证书、检测报告、官网截图、原厂授权及售后服务承诺函等证明材料,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上报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

其实这句话是对业主供货的一个保障,保证所提供产品来路正规,是厂家规定的渠道和售后。

其实这句话如果修改一下会更好就是把“供货前”修改成“签订合同前”这样对业主更为有利。但招投标总的趋势是更愿意相信投标人对招标人更为有利的方向发展,所以现在一般用“供货前”。

这就可以看出虚假应标是有针对性条款的,不是中标就万事大捷了,投标人切不可为了中标虚假应标,最终上了失信名单,那将得不偿失!

我还是以截图形式分析某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构成与要求”。

构成及要求是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是非常重要的内容,因为其中有不少废标条款,我觉得有必要和大家分享一下。我在分享的同时,也会说一下自己对招标文件条款理解。

15.1投标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响应及承诺文件。

这句话为通用条款,给投标文件做了定性,就是投标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响应及承诺文件,反过来说编写投标文件不能自我感觉良好,特别是技术人员最容易犯的错误是我行我素,我觉得应该怎样响应及承诺,其实不然,应是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响应及承诺。

15.3除专用术语外,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刷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响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问价您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这句其实在前面的文章已经说过了,可见这条也是一条通用条款,如果不是中文而又没有准确翻译,会有很大的风险。

【 技术要求 】

货物的种类及数量以工程量清单为准,货物的技术参数以本表为准。下列技术要求不作为初审项,但作为招标人验收的标准,供货的产品须满足此标准,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上报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

供货前须向招标人提供下表要求的证书、检测报告、官网截图、原厂授权及售后服务承诺函等证明材料,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上报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

这段文字首先在形式上已是在招标文件中是加粗了,说明这段文字比较重要(凡是招标文件加粗或是用不同颜色标注的文字都要特别注意),仔细理解这段文字就会发现这确实很重要,阁下且听我来分析:

(1)“货物的种类及数量以工程清单为准,货物的技术参数以本表为准。”

说明种类及数量以清单为准,不是以技术参数表中的数量为准,给所有投标人提供统一的报价依据,如果投标人以技术参数中的数量为准也恰好和清单数量不一致,那么结果就是废标。

货物中技术参数仅仅作为技术响应的依据,如果技术响应表中的参数响应以清单中的参数为依据,极有可能造成废标和扣分(清单中的参数只是一些最基本参数)。

这句话是招标文件通常的写法,但是你真懂了吗?了解写这句话背后的意思吗?

(2)“下列技术要求不作为初审项,但招标人验收的标准,供货的产品须满足此标准,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上报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这条其实是保护招标人(业主甲方),有的公司通过虚假应标中了,后期业主对投标人提供的产品质量怎么监控,就可以通过这条,不但可以终止合同还可以上报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并按有关规定处理中标人,如果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投标人造成投标人进入失信名单,投标人将长期不能投标还有连带其他方面副作用,后果将非常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