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下令对洪秀全施刑 为何曾国藩敢抗旨不从?

2020-08-03 19:59:32 作者: 清朝下令对洪

同治三年(1864年)六月,由曾国藩、曾国荃兄弟督师的湘军,用挖地道埋火药的作战方式,轰塌太平天国都城外墙,并趁势拿下了金陵城。攻陷金陵后,湘军一举拿获了洪秀全的儿子洪天瑱,以及太平军最后的希望——忠王李秀成。

这样一来,也基本宣告轰轰烈烈开展了十多年的太平天国起义最终走向了覆灭。

从道光末年开始,经历咸丰一朝,洪秀全等人所领导的太平天国起义,一直都是清廷的心腹大患。因此,清廷对天王洪秀全尤其恨之入骨。在得到曾国藩上奏的战报后,尽管当时洪秀全已经去世,但清廷仍然做出了一个残忍的决定,要对洪秀全的遗体进行处罚。

在下发给曾国藩的谕旨中,清廷着力褒扬了湘军在金陵攻坚战中的表现,并表示将对湘军战士论功行赏。同时,对太平天国的“发逆”,也严惩不贷。上谕对曾国藩处理太平天国的战俘提出了两个要求:

一是“李秀城、洪芢达二犯,即著曾国藩等派委妥员,槛送京师,讯明后尽法处治。”二是“洪秀泉(全)尸身,觅获后锉尸枭示,仍传首被害地方,以泄众愤。”

中国人历来讲究入土为安,而清廷对这个已故的叛军首领,不仅要掘墓开棺,还要让他身首异处,传首东南,无疑是一招极其毒辣的惩罚手段。

曾国藩打下金陵后,很快便找到了洪秀全的葬身之处。对曾国藩而言,执行清廷的命令,并没有什么难处,但是他却选择公然抗旨,没有将洪秀全枭首,而是“戮而焚之”,将洪秀全的遗体一把火烧掉了。

曾国藩刚刚立下大功,又手握重兵,正是瓜田李下,最容易遭人猜忌的时候,为什么却不惜违反朝廷旨意,将洪秀全遗体火化呢?难道是因为曾国藩做人仁慈,不忍心看到洪秀全受此酷刑?

显然不是。曾国藩之所以不惜违抗旨意,烧掉洪秀全尸身,是想以此作为借口,顺便把清廷另一道命令也违反了。

另一道命令,即要求曾国藩将李秀成解押至京。对曾国藩而言,这一条是绝对不能答应的。

究其原因,出在一个“钱”字上。

在攻克金陵之前,人们纷纷传言,洪秀全在天京城中有一个大宝藏,里面藏着这十多年到处搜刮而来的钱财。清政府一开始的盘算是,等打下了金陵,就把宝库中的财宝全部运回北京,作为战争善后的经费。

但曾国藩和曾国荃两兄弟打下金陵,搜遍了洪秀全的宫殿,却发现别说大宝藏了,就连一个普通的金库都找不到。于是奏称:“历年以来,中外纷传,逆贼之富,金银如海,乃克复老巢,而全无货财,实出预计之外。”清廷想用洪秀全财宝充实国库的愿望落了空。

有一种传言,说曾国荃攻克金陵城后,大发国难财,把洪秀全的财宝都装进了自己腰包。不管真相是曾家兄弟监守自盗,还是确实没有宝藏,他们都绝不能让李秀成到北京招供。万一李秀成一口咬定,城中本来有财宝,现在却不翼而飞,朝廷细究之下,曾国藩兄弟便是杀头的大罪。

所以,曾国藩不惜抗旨不尊,烧掉洪秀全尸身,又擅自将李秀成和洪仁达二人处决,是为了自己保命。而对这两件事,曾国藩都说是为了防止沿途骚扰地方,用同一条理由敷衍了过去。

一方面死无对证,另一方面曾国藩又大权在握,清廷也不敢贸然追究曾国藩的抗旨之罪。最后,曾国藩不仅没有受责,反而被大大表扬了一番。

清廷下谕旨说:“曾国藩奏、各将士于六月二十七日,在伪宫内掘出洪秀泉逆尸,经该大臣等验毕戮尸焚毁。该逆虽逃显戮于生前,难免极刑于身后,亦足以大快人心。”“将该二逆极刑处死,免致沿途骚扰地方,所办甚是。”一场大祸,便这样消弭于无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