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鑫称,一般情况下,鲜活物品除了活物,还包括蔬菜、水果等易腐烂的、具有季节特性的或保管费用过高的产品,这些法院可以决定变卖处理。面对执行活物的工作,法院所做的工作会比一般执行案件多一些。每一种活物,都有自己的特殊性,没有较为固定的价格评定标准,这类小众拍品的询价也是最让法官头疼。“如果是猪肉、牛肉,虽然定价有难度,但我们能去就近的农贸市场进行评估询价,转换执行思路去确定它的价格,可是像活物或宠物这一类型,就很难评估价格。但法官会选择让双方利益最大化方式进行价格评估工作。”
据介绍,在大兴法院办理的一起执行养马场11匹马的案件中,双方经过多次议价,也没有达成一致意见。赵鑫说,为了充分体现马匹的价值,法院最终决定通过拍卖形式,请专业评估机构对每一匹马都做了身份认证,并利用评估报告和网络拍卖的宣传,让公众知悉范围扩大,弥补了线下处理的弊端,影响更多的竞买人参与其中。“最终拍出的价格,远高出双方议价时价格,被执行人除支付了相应案款,还剩余了一笔可观的钱款。”赵鑫表示。
活物拍品谁来养?
查封执行中多交给被执行人饲养
赵鑫介绍,在鲜活物品查封执行中,法官出具查封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之后,法院会根据物品情况,确定标的物保值或增值的条件,指定当事人饲养,被指定方可能是申请人,也可能是被执行人。如果是申请人负责保管,不用担心,保管所产生的费用,也会由被执行人来承担。但一般情况下,拍品大部分会继续由被执行人进行饲养。每每到了这个环节,申请人就会质疑“被执行人会不会把拍品转移走?会不会不配合不好好养殖?”
“其实不存在这个情况。”赵鑫说,法院指定后,被执行人有义务对标的物进行保管,如果丢失、出现意外甚至死亡,被执行人是需要承担相应责任的。同时如果因为标的物生病、死亡,造成标的物价格贬值或“没人买”的尴尬局面,首先承担损失的是被执行人本身。“从尽快变现这一点来说,已经被查封财产的被执行人,和申请人的目标应该是一致的。”
(北京青年报记者王浩雄郭涵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