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拒不登记 打伤保安终须赔偿

2020-07-22 06:59:02 作者: 疫情期间拒不

7月16日,莲湖法院枣园法庭公开审理了一起疫情期间拒不配合小区工作人员进行身份核查登记,并打伤保安人员的健康权纠纷案件。该案审理过程在线进行了直播。

3月14日22时许,西安市莲湖区宏府鹍翔九天小区保安李某在核查进入人员时,适逢小区业主王某带领一名外地亲戚回小区,李某要求相关人员出示身份证件,进行身份信息登记,王某声称李某无权查看身份证,双方为此产生争执,并发生了撕扯,造成李某受伤。辖区派出所出警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对王某处以罚款300元。李某治疗完毕后,提起诉讼,要求王某承担侵权责任。

莲湖法院审理认为,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王某作为小区业主,应当配合安保人员做好小区出入管理工作,时逢新冠肺炎疫情蔓延,小区加强出入人员登记管理,行为并无不妥。王某进入小区时,拒不配合进行身份登记,与安保人员发生撕扯,造成李某受伤,应当赔偿李某的合理损失,法院最终判决王某向李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共计1526.52元。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虽然得到有效控制,但部分地区仍有新发病例,全球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不能放松警惕。疫情防控工作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重要方式,每位公民都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理解、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共建平安社会、文明社会、法治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