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5月16日消息(记者 王天宇),海南一男子因没有钱花手持一把水果刀入户抢劫,近日被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
据指控,被告人王某顺因没有钱花,产生抢劫钱财的念头。2021年1月20日凌晨3时许,王某顺从其租住的海口市琼山区某房内带走一把水果刀,找摩的拉客师傅载他到某街道寻找作案目标。经过海口某地点时,王某顺看到被害人何某某的房子开着门,便让拉客师傅停车,然后进入何某某家,持刀抢劫何某某现金人民币100元,并胁迫何某某通过微信向其转账人民币7000元。
5月16日,新海南客户端记者从12309中国检察网获悉,2021年1月20日9时许,被告人王某顺在海口市琼山区被民警抓获。因涉嫌抢劫罪,王某顺于2021年1月20日被海口市公安局琼山分局刑事拘留,今年4月15日,王某顺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海口市琼山区检察院认为,被告人王某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持刀入户抢劫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7100元,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被告人王某顺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从轻处罚。建议判处被告人王某顺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南海网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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