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征信报告出现侮辱字眼,征信中心欠社会一个解释

2021-05-25 16:58:46 作者: 个人征信报告

文 | 柯锦雄

近日,江苏南通市民房女士在查询个人征信时发现,其职业信息“工作单位”一栏中竟然出现了“专业做鸡十年”字样。虽然涉嫌上传不当信息的晋商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已经做了在线删除处理,但是事发后房女士一直没有收到涉事公司针对此事的正当说法。

据房女士介绍,2018年4月,她在位于南通中南大厦的晋商消费金融分支机构签署了一份16.2万元的个人消费贷款合同,贷款期限约定36个月。去年2月,房女士向晋商消费金融提出因疫情影响延期还款,后者为其延至2020年底再接着还款。

今年4月6日,房女士在人民银行南通中心支行查询个人征信发现上述问题,而根据信息更新的时间来看,这条侮辱信息早在2018年4月就已经被晋商金融上传。如果不是房女士查询个人征信报告,她可能会一直被蒙在鼓里。而且在日常的金融往来过程当中,不少金融机构或商业机构都会有查询公民个人征信报告的需求,这意味着,这几年里房女士可能因为这条侮辱性信息而影响到金融机构或者商业机构对其的信用评价。

个人征信报告号称个人的信用身份证,是能否获得贷款以及信用消费额度的重要参考依据。人无信不立,在建设信用社会的过程当中,不良信用记录对于个人生活与工作的影响是不言而喻的。之前,不少人大代表建议,将一些违反道德但尚未触犯法律的行为,比如遗弃宠物、拒交物业费或者逃票等行为纳入征信系统,虽然说什么东西都建议往个人征信系统里面扔并不可取,但这也从另一方面说明了个人征信系统在个人社会交往和经济交往中的重要性。

政协委员建议,遗弃宠物纳入不良征信

而这样一个重要的报告,却出现了针对公民个人的侮辱性信息。房女士的遭遇让我们发现征信报告形成过程是如此的随意,完全没有体现出个人征信报告对于个人的重要性。涉事机构被发现上传侮辱性信息,大大方方地承认是自己上传的,除了删除处理,并没有其他任何表示,似乎这个错误没有多大影响一样。所谓最严征信系统,结果严在对公民个人的信用评价上,而不是严在对机构的管理上。

个人征信报告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提供,但是央行征信中心并不产生数据,数据的来源主要有社会安全管理部门,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提供授信的机构,水电燃气等公共事业单位,掌握公共记录的政府部门,各类商业机构,还有就是与个人的信用报告被查询记录相关的数据。以往数据的主要来源可能是银行等金融机构,但是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电商交易数据、社交数据、网贷机构数据等都成为新的数据来源。

源头数据都如此随意,以此数据所形成的征信报告自然基础不牢,如果有关部门只是将此事视为普通的民事侵权行为,那么动摇的也会是整个征信系统的信用。出现如此低级且明显的错误,不能仅仅是一改了之。从数据的产生到数据的上传,中间要经历多个环节。无论是上传侮辱性信息的晋商金融,还是征信中心,对于侮辱性信息出现在公民个人的征信报告上都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如果这样一份对公民个人经济生活影响很大的报告,可以被这些小贷机构随意地填写,即便是侮辱性信息都可以任意上传,没有任何审核,没有任何监督,这如何让人能相信这份征信报告的“信誉度”呢?一个没有信誉度的机构填写的信用报告,又能证明什么人的信用呢?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信用数据的来源可能会越来越广泛,这对征信中心也是一种考验,以往那种只管收集数据而不管数据质量的方式已经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需求。当越来越多的机构能够填写个人征信报告的内容之后,如何管住像晋商金融这样的“害群之马”,是征信中心必须要考虑的问题。公民个人征信系统绝不能成为一些机构或个人逞口舌之快、行侮辱之事的平台,这件事情不仅需要晋商金融给房女士一个解释,同样需要征信中心给社会一个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