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4月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持续显现,各项促进消费政策不断发力,消费品市场延续稳定复苏态势。
一、消费市场活力恢复,运行整体向好
1-4月份,恰逢五一小长假,商家开展各类丰富多彩的促销活动,点燃节日消费激情,力促激发节日消费潜力。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28.6亿元,同比增长22.7%,增速比全盟平均增幅高2.5个百分点,消费总量和增速在全盟排名均为第一,占全盟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8.6%,领跑全盟。
按消费类型分:商品零售额实现25.2亿元,同比增长21.5%;餐饮收入实现3.4亿元,同比增长33%。按销售地区分:城镇消费品零售额实现27.3亿元,同比增长22.8%;农村牧区消费品零售额实现1.3亿元,同比增长21.6%。
二、升级类商品持续热销
随着居民消费需求的个性化、多元化发展,各类升级类商品的消费需求不断增加。1-4月份,全市限额以上单位金银珠宝类商品零售额实现2316.9万元,同比增长45.4%;文化办公用品类商品零售额实现178.9万元,同比增长24.5%;书报杂志类商品(含全盟数)零售额实现3004.4万元,同比增长2731.7%;中西药品类商品(含全盟数)零售额实现1965.4万元,同比增长72.9%。
三、重点商品消费亮眼
五一小长假期间,节庆自驾出游,用油量有所提高,量价齐升带动石油及制品类消费增长。1-4月份,全市限额以上单位石油及制品类商品零售额实现22763.1万元,同比增长17.2%。在各级出台的稳定和促进汽车消费政策带动下,居民购车、换车的需求不断释放,全市汽车销售市场持续火热。1-4月份,全市限额以上单位汽车类商品零售额实现20697.4万元,同比增长88.5%。
四、住宿餐饮消费回暖信号强烈
随着疫情形势好转,全市餐饮消费需求旺盛。节庆期间,亲朋聚餐、婚庆宴会等消费构成了我市节日住餐消费的主力,活跃了全市酒店饭店。1-4月份,全市限额以上餐饮业营业额实现1025.1万元,同比增长168.6%;全市限额以上住宿业营业额实现2386.9 万元,同比增长86.6%。
五、几点建议
一是要持续激发消费市场活力,支持商业转型升级,推动零售业转变和创新经营模式。
二是引导企业转变经营方式,灵活应对市场变化,鼓励住宿餐饮企业多方式转型发展,聚焦更接地气的团餐、家庭消费等,引导企业从大众消费角度关注更多经济实惠的商品服务。
三是持续发挥季节和各节假日的消费带动作用,丰富宣传形式,开展促销让利活动,刺激居民消费,持续提振消费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