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浆油条一直是早餐界黄金搭档,油条因其松脆的口感备受喜爱。
但是你有想过,这一两元钱的油条,转眼间能成为“杀手”吗?
(图片来源网络)
日前,浙江温岭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法院判处油条摊主杨某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判处杨某丈夫潘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
禁止杨某在刑罚执行完毕起3年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
禁止潘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
夫妻俩到底在油条里动了什么手脚?
(图片来源网络)
案件回顾
这是一家夫妻店,妻子杨某,丈夫潘某,两人都是50岁左右。杨某称,2019年年初,她在温岭二菜场门口跟着别人学制作油条,学会后,就在大闾菜场门口卖油条。
前一天,杨某就将制作油条的发酵粉做好。第二天凌晨3点多,夫妻俩就将摊子推到菜场门口,现场炸油条。杨某说,炸好的油条,有的送到两家嵌糕店,有的现场零售。早上6点,潘某就离开摊位去上班了,杨某卖到上午8点左右收摊。“油条我们卖1元一根,成本0.8元一根,一天大概能赚四五十元。”杨某称。
去年11月14日,执法人员对杨某的油条进行抽检。两个星期后,执法人员将抽检报告送到杨某家。报告显示,油条中的铝残留量分别为718mg/kg及726mg/kg,严重超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的食品中铝的残留量≤100mg/kg的要求。
在市市场监管局做了笔录后,杨某和潘某得知涉嫌犯罪,于是向警方投案自首。
杨某称,为了让油条口感更好,她在油条加工过程中放了干酵母和泡打粉,铝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应该是泡打粉放多了。
法院审理后认为,杨某、潘某违反国家食品管理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食源性疾病,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为了让油条外观更饱满、口感更脆嫩,商家常在油条中加入适量明矾、泡打粉等添加剂。
但这些添加剂中均含有铝离子,过度添加会危害人体健康。
我们平时生活中如何辨别这些“毒油条”呢?
方法↓ ↓
一是闻味:
趁油条还热的时分,掰开油条,用鼻子大力地吸几口,如果感到格外冲鼻(碱面味),就证实你正在吃的油条可能存在过量的明矾。
二是观色:
油条胀大得很大,色彩油黄,黄得发白,看起来十分美观乃至过火美观,这种油条通常也添加了明矾。
三是看改变:
油条刚出锅时,胖嘟嘟的,但是带回家后从袋子里拿出来,发现油条瘪瘪的,吃起来还韧性格外大,那也可能是添加了明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