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租房又出事了!30多名租户无家可归,竟是房东告发

2021-05-26 15:44:04 作者: 群租房又出事

晚上下班回到家,打开门一看,家里居然被砸了!

25日,市民张女士通过“智慧海都”APP反映称,她通过一家名为“福州橙仕房产服务有限公司”的二房东租了一间位于晋安区西园佳园小区13号楼的房子。上周三,这间房屋在执法过程中被认定为群租房并拆除。

群租房又出事了!30多名租户无家可归,竟是房东告发

据张女士说,西园佳园小区还有30多名租户也遇到了类似的情况。其中,部分群租房被拆除,部分房屋被停水断电,给租户带来了困扰。对此,一房东中铁二十四局集团福建铁路建设有限公司回应称,二房东长期拖欠房租,实在不得已,才让部门上门执法。

租客:群租房被拆

剩余租金拿不回

张女士向记者出示了当时的房屋租赁合同。合同上显示,甲方(出租)为福州橙仕房产服务有限公司,房屋租赁期限从2020年8月9日至2021年8月8日,房屋押金1150元,租金每月1150元。“租房时以为只是有隔间,并不知道是群租房。”张女士说,入住时发现房屋结构被二房东改了,隔成01室和02室进行出租,两间都是小单间,各配有一个厕所。

前段时间,看到门口贴着停水断电告知书后,张女士和二房东再三进行确认,对方均表示没问题可以继续住。“19日晚上九点多到家,发现门锁被换了,钥匙打不开,找开锁师傅来开门后,才发现房屋里的墙被砸了。”张女士说,之后要求二房东退还押金和剩余租金,于23日退还押金,但租金至今仍未收到。

群租房又出事了!30多名租户无家可归,竟是房东告发

此外,13号楼1506单元的租客反映,他所租住的房子被隔成了两间,房间内的墙也被砸了;另一名租客杨女士反映,她在13号楼所租住的房间未改变房屋结构,但被断水断电。

二房东长期拖欠房租

一房东将其告上法庭

对此,记者联系到晋安区新店镇城管中队。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在新店镇政府牵头下执法,被拆除的房屋经认定为群租房,已提前下发停水断电告知书,执法是按正常流程进行。

随后,记者联系到“福州橙仕房产服务有限公司”一位姓王的相关人士。王先生说,“只是把一套房屋隔成了两间,里面住了两户人,就被认定为了群租房。而且其他没隔的房屋也被部门处理了。”王先生表示,目前,已退还大部分租客押金,正在想办法退还剩余欠款。

群租房又出事了!30多名租户无家可归,竟是房东告发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福建铁路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二十四局”)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上述所涉及到的房屋均为“中铁二十四局”所有。此前,“中铁二十四局”将房屋交付给这家橙仕公司进行出租,但对房屋结构是否改变一事并不清楚。

上述工作人员表示,橙仕公司在承租后长期拖欠房租,多次催讨未果,遂将其告上法庭,要求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去年,法院作出判决,要求橙仕公司腾空并返还上述房屋,但对方不仅迟迟未归还,还继续出租,实在不得已,才让执法部门上门处理,将房屋收回。

律师:租客可向二房东主张赔偿

记者了解到,根据《福州市五城区群租房排查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经现场排查核实认定为群租房的,房屋产权人、转租人、承租人必须按照规定时限无条件整改到位。此外,由于存在安全隐患,群租房不符合出租标准。

对此,福建元一律师事务所陆黄森律师表示,租客与二房东签订租赁合同,当房子被房东依据生效判决收回后,二房东违反了合同约定的提供租赁物约定,租客可以向二房东主张违约责任。

陆律师表示,至于执法部门拆除违建物,由于租客是在对房屋结构知情的情况下租赁房屋,应当预见到存在违建被拆除的风险,不能以此为由要求他人承担赔偿责任。

陆律师也提醒道,群租房改变了建筑物原有结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随时可能被依法拆除,建议市民朋友不要承租此类房屋。除此之外,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时候,还应当审查对方是否具有出租资格,如房东的所有权证明,二房东的承租期限和转租权证明等。

来源:海峡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