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岁男生被同学家长拖拽殴打,致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

2020-10-22 12:39:54 作者: 9岁男生被同

虽然事情已经过去五个月,但四川宜宾市民罗女士每每想起儿子被殴打的惨状时仍心有余悸。连日来,记者调查采访过程中接触到的涉事学校负责人、处理纠纷的派出所民警,都对这一发生在校内的家长施暴事件感到震惊和不可理解。

今年5月26日上午,宜宾某私立学校三年级一班女生小伊(化名)的母亲王某、外婆罗某琼将罗女士9岁的儿子小遥(化名)从三楼教室拖拽至一楼,并采用扇耳光、击打头部的伤害行为对小遥实施暴力,致其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并产生心理阴影。

5月25日罗女士与王某聊天截图

事发后,宜宾市公安局叙州区分局金沙江大道派出所介入处置,根据《治安处罚法》对王某、罗某琼各处以行政拘留十天并处五百元罚款的处罚。王某、罗某琼不服,提出行政复议后,宜宾市公安局裁决维持原处罚决定。

但在执行拘留前,王某提交医院诊断报告证明自己怀孕,拘留未执行;罗某琼的行政拘留则已经执行完毕。

宜宾市叙州区公安分局认为,王某、罗某琼的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决定对王某、罗某琼各处行政拘留十天并处五百元罚款的处罚。肖向春告诉记者,7月3日,王某、罗某琼即向宜宾市公安局书面申请行政复议,“这是她们的合法权益。”

据办案民警周育霖介绍,8月21日,宜宾市公安局维持了叙州区公安分局作出的行政拘留决定,派出所通知两人执行拘留时,两人声称在外地。返回宜宾后,最终决定拘留期限为8月31日至9月10日。但是,王某提供了某三甲医院的孕检怀孕报告,警方按规定将王某送叙州区人民医院妇产科做孕检,证实其确实已经怀孕。

“我们将人和案件材料送交拘留所后,拘留所审核后,王某属于依法不能拘留的法定情形,于是出具了不予收拘通知书。”周育霖告诉记者。肖向春表示,此事暴露出涉事学校管理存在漏洞,已经依法约谈了学校负责人,要求该学校必须保证在校学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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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案发生时,如何保护自己?

在实际生活中,我们应该如何教会孩子们在危险情况下保护好自己?

公安部官网公布的《公民防范恐怖袭击手册》(2014版)有很好的参考价值。这本手册主要是提供了一些如何判断危险,如何采取正确及时的措施规避危险,在紧急情况下的自救和呼救知识。

小编在其中节选了部分章节,供家长和学校参考。

如果无法阻止罪案的发生,我们至少要学会在危机中保护好自己。

(原标题:9岁男生上课时被喊出教室拖拽殴打,施暴者竟是女同学的母亲和外婆……)

来源:综合自红星新闻、中国网政协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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