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日报记者周青莎
民法典实施近5个月来,我们正从生活的方方面面感受着民法典带来的变化和影响。法官对民法典实施有哪些感受,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
“对于我们民事法官来说,民法典是办案的‘法宝’,民法典规范统一了法律适用,让我们在办案中更加有章可循。”郑州市金水区法院民一庭员额法官田晓丽说。
民法典对一些社会关切的问题,如高空抛物责任、搭顺风车免责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在民法典实施前后,法官审理这些案件会有很大不同。田晓丽告诉记者,民法典实施以前,她所在的法院办理过这样一起案件,一块石头从楼上落下,伤了一个少年的眼睛,由于找不到扔石头的人,整栋楼除了一楼住户外,其他住户都被起诉。最后,法院判决这些住户共同承担了赔偿责任。田晓丽说,民法典不仅明确规定了谁抛物谁负责,而且规定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这样有利于避免整栋楼“连坐”的问题,让高空抛物的人受到应有的惩罚。
在田晓丽看来,民法典既有“刚”的一面,也有“柔情”的一面,比如婚姻家庭编中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的自由;继承编中扩大代位继承的范围,侄儿、侄女等可以代位继承,鼓励亲属间相互扶助、共同守望。此类规定将性别平等、契约自由、尊老爱幼等价值观融入民法典。
“良法善治是对社会生活的指引,民法典在惩恶扬善方面树立了明确的导向,让我们觉得更有力量,也更温暖。”田晓丽说。
编辑:张馨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