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在合肥开店的张某某预谋杀妻后,又制造妻子因“癌症”自杀的假象,但被妻子家人发现报警。2021年5月24日,合肥市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披露了作案细节。
庭审现场(网络截图)
庭审时,被告人张某某一直低着头,话语极少。
据指控,被告人张某某与被害人王某系夫妻关系,二人育有一儿一女,因生活琐事多次发生矛盾,张某某欲杀死王某。
2020年9月初,张某某通过互联网找人伪造了王某癌症晚期的CT报告单。同年9月3日21时许,张某某驾车将子女送至寿县老家后返回合肥。回到合肥后,张某某在肥西县桃花镇一家牛肉汤店附近逗留至9月4日凌晨3时许,该牛肉汤店由张某某与王某共同经营并居住在内。期间王某多次微信视频联系张某某,张某某感到反感,并通过手机搜索“脖子给勒住,可以发声吗?”等问题。
后张某某回到家中,与王某发生争吵,张某某从背后用胳膊勒住王某颈部,直至王某停止挣扎。确认王某死亡后,张某某开始制造王某自杀的假象。其通过王某手机微信,先后发送虚假CT报告单图片和“大姑,我不想受罪了”的文字信息给妻子大姑,后又发送“阿弟,你以后要好好对阿妈”的文字信息给妻弟。
张某某发送完短信,再将王某尸体搬到车内,送至寿县老家,因王某家人对王某死因产生质疑,遂报警。被告人张某某被民警带回调查,后被移送至肥西县公安局。
经鉴定,被害人王某系被他人暴力勒颈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面对检方指控,张某某表示属实,但其在警方介入调查后,并没有第一时间如实供述。张某某庭上解释,是因为害怕。“现在后悔了,我认罪认罚。 ”
检方认为,张某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原告代理人提出,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张某某的刑事责任,并从重处罚,建议判处死刑并立即执行。另外,提出民事索赔合计137万余元。
在最后陈述阶段,张某某称“没什么说的,认罪认罚吧。”
该案将择期宣判。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朱庆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