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立法规定4岁以下儿童乘车须使用安全座椅,明年起实施

2021-05-29 18:27:15 作者: 福建立法规定

儿童安全座椅可以大幅降低儿童在交通事故中的伤亡率,一些时候成了儿童的“救命椅”。5月27日,福建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福建省儿童乘坐机动车使用安全座椅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将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规定》指出,父母等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亲友携带不满4周岁儿童驾驶或者乘坐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应当在车辆后排规范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儿童因疾病或者其他身体原因无法使用的除外。

《规定》明确,父母等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亲友违反本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或者处一百元以下罚款。

《规定》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将使用儿童安全座椅纳入机动车驾驶证考试内容,加强宣传和检查;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应当对学员进行儿童安全座椅相关知识的培训;幼儿园应当将使用儿童安全座椅纳入道路安全教育内容,提高儿童乘车安全意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