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阡:“粮贩子”“顺走”卖家万元 警方快速破案挽损失

2021-05-29 20:08:19 作者: 石阡:“粮贩

“粮贩子”到贵州省石阡县本庄镇村民家中收购稻谷时,盗走卖粮农户存放在粮仓里的20000元现金。5月26日,在警方循线追踪与法治“规劝”的强大攻势下,作案11天后,“粮贩子”才不得不选择到派出所自首。

“派出所吗?我母亲放在家中的钱被偷了……”5月25日10时许,贵州省石阡县公安局本庄派出所接村民谢先生电话报警称。

接警后,本庄派出所迅速组织警力前往开展调查。

经了解,谢先生的母亲邵奶奶已经80多岁了。生活中,邵奶奶非常节省,把平时卖粮食及其子女给她生活费等积攒的20000元现金装进一只黑色挎包内,存放于自家粮仓里。

“10天前,有4名外地人来我家买稻谷……”邵奶奶回忆称,5月15日,她家共卖出稻谷4440斤。

当晚,邵奶奶发现存放在粮仓内的装有20000元现金的挎包不见了,便将情况告诉其儿子谢先生。在邵奶奶一家四处寻找无果后,均认为是邵奶奶年纪大了,记不清放钱的地方了。

“两天前,我看见我家旁边一块菜地里有一只被丢弃的黑色挎包。”5月24日,在一次闲聊时,邻居告诉邵奶奶。

邵奶奶急忙到菜地里查看,黑色挎包果然是她的。

于是,邵奶奶立即将情况告诉她的家人。此时,谢先生才相信邵奶奶存放的钱被盗。

“近10天内,只有4名‘粮贩子’来过我家。”谢先生说,他当即电话联系收购邵奶奶粮食的唐某等4人了解情况。可是,唐某等4人均称,在收购稻谷时,均未发现有挎包和现金。

在一番思量后,谢先生一家不再纠结,才向派出所报了警。

走访调查,循线追踪……

不久,本庄派出所办案民警锁定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多方做其思想工作,对唐某展开法治“规劝”强大攻势。

“警察同志,老人的钱是我拿走的……”5月26日9时许,唐某走进本庄派出所自首。

经警方调查,犯罪嫌疑人唐某(男,32岁,贵州省瓮安县人)对盗窃的行为供认不讳。

原来,5月15日,唐某一行4人在邵奶奶家收购稻谷时,趁邵奶奶一家不注意,将粮仓内邵奶奶的存放钱的黑色挎包与稻谷一并打包上车运走。

途中,唐某偷偷打开挎包,发现包内有大量现金,便把钱全部取出放入自己的包内后,随手将挎包丢弃在路边的菜地里……没想到,作案才10天,警察就找上门。最终,唐某只好选择到派出所自首,并将盗窃所得的20000元现金交给民警。

5月27日,本庄派出所将“追回”的全部“损失”,悉数发还给邵奶奶。

“感谢你们,要是没有你们的帮助,我这些钱肯定追不回来了,真的太谢谢了!”接过“失而复得”的20000元“存款”,邵奶奶不停地向民警表达谢意。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一些农村老人喜欢在家中放点钞票,以便及时取用,正是这一点,给了那些不法分子可乘之机。”石阡警方提醒,家中最好不要放置大量现金及贵重物品,有条件的家庭,可在家中安装简易报警器,提高自家安全保险系数。

编辑:李平平

统筹:汪东伟

编审:干江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