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东莞市公安局虎门分局民警、义警和“让爱回家”联合服务队志愿者锲而不舍的共同努力协调下,广西女子吕某凤被其哥哥和当地政府工作人员接回老家,结束了长达一年多的流浪生活。6月11日,让爱回家志愿者回访时,当地政府工作人员表示,吕某凤回家后,政府每月为其提供生活救助款,以保障其过上正常生活。
2020年1月4日,虎门公安分局威远派出所民警和“让爱回家”联合服务队志愿者在威远派出所附近一个闲置的工地发现一名年约40岁的流浪女子,便上前了解情况。经询问,女子自称叫吕某凤,39岁,是广西陆川县人。民警和志愿者立即通过陆川县吕某凤户籍地派出所与其父亲取得联系,得知吕某凤因婚后一直没有生育,受到丈夫嫌弃并与其离婚,后独自一人到虎门一家工厂务工,却因不能适应工作被工厂辞退,便一直在虎门街头流浪。
吕某凤的父亲得知女儿情况后,却因身体状况不佳,不能亲自到虎门迎接女儿,希望民警和志愿者能帮助他将吕某凤送回陆川老家。但无论民警和志愿者怎么劝说,吕某凤坚决不肯回老家,也不愿到救助站生活。民警、义警和“让爱回家”志愿者只好每月给她送去粮油和生活必需品等物,帮助其维持生活。
自发现吕某凤以来,民警、义警和“让爱回家”志愿者一直关注并帮助她,并持续与她的家属和陆川县有关部门联系协调其回家事宜。经过不懈努力,2021年5月23日,吕某凤的哥哥和广西当地政府两位工作人员来到虎门迎接吕某凤回家,但她仍不愿与亲人一起回去。后经派出所民警、义警和“让爱回家”志愿者苦口婆心劝说,吕某凤才同意和哥哥一起回家,结束了长达一年多的流浪生活。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钟宏连通讯员:陈广耀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童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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