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杭锦后旗一女子在幼儿园里“顺”走了一位老师的手机,面对民警的询问,她坚持说“手机是我捡的,不算偷!”事情究竟如何?
前几天,杭锦后旗公安局东城区派出所接到报警电话,报警人是某幼儿园的老师,她放在办公室桌子上的手机不翼而飞了。值班民警接警后在幼儿园中调查,调查监控时发现案发时只有一名女子带着孩子在幼儿园楼道中玩,随后进入教师办公室。不一会儿,该女子出门后左顾右盼,见没有人注意到她,便再次进入教室,过了两三分钟后带着孩子出门离去。
由于监控画面限制,民警不能确定手机是否被该女子所盗。警方经过人像对比后确定女子身份,随后到女子居住地上门询问。面对突然“造访”的民警,女子承认自己的确“捡”了一部手机。随后民警将该女子传唤至东城区派出所。
审讯中,该女子一直否认自己的偷窃行为。民警问她如果没有找到她,她是否会将手机还给失主,女子避而不答,沉默片刻后承认了自己的盗窃行为。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巴彦淖尔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袁雅芹
通讯员 薛春在
来源:掌上巴彦淖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