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10日,根据市局党委安排部署,运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大队协同盐湖分局交警大队解州中队民警在桃源酒店岗联合夜查行动中查获一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当晚21时40分,民警在市区桃源酒店岗开展酒驾醉驾、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在对车牌号晋MN***3的小型轿车例行酒驾检查时,经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显示驾驶人杨某体内酒精含量为62mg/100ml,存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根据交通法规《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驾驶员王某某,张某某二人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
酒驾行为害人害己
守护平安人人有责
望广大驾驶人养成
“开车不饮酒 饮酒不开车”的习惯
来源:九派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