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春霞
本报讯 20岁青年赵某用自己的身份证办银行卡卖给别人使用,因此身陷诈骗漩涡。6月11日,新华区人民检察院举行“检察听证:让公平正义看得见”主题活动,邀请社会各界听证员对这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进行公开听证。
赵某家住新华区,系一名中专毕业生。2020年5月,赵某的同学董某(已另案处理)问他“有个兼职要不要做”,办张银行卡交给别人使用就能赚钱。于是,赵某将自己办理的一套农业银行卡出售给董某,获利500元。这套卡包括银行卡、K宝、手机卡。经查,赵某该银行卡涉及电信诈骗案件,涉案资金50多万元,资金流水400多万元。今年2月,赵某经民警电话传唤到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警方刑事拘留,后被取保候审。今年5月,赵某向新华区检察院退缴违法所得500元。
新华区检察院受理该案后,认为赵某的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但赵某系初犯,有自首情节,且认罪认罚,犯罪情节轻微,建议对其不起诉。新华区的警方办案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律师代表等7名听证员均同意对赵某不起诉处理。犯罪嫌疑人赵某表示悔过认罪。
检察官提醒市民,一定要重视自己的信息安全,切勿贪图一时小利,向他人出售、出租、出借身份证、银行卡、电话卡,或者提供自己的微信、支付宝、银行等账户帮他人收取资金,否则,有可能成为信息网络犯罪分子的帮凶,最终锒铛入狱。
来源:平顶山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