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蛋黄肉粽店每天扔掉几千个鸭蛋白,究竟是不是浪费

2021-06-12 21:51:31 作者: 咸蛋黄肉粽店

报道评论区,网友却站成两队吵翻了天。有的认为这是赤裸裸的浪费,应该谴责和处罚;有的却觉得咸蛋白太咸,本来就没法吃,包肉粽时“扔掉正常”。甚至,后一种观点的点赞数还位居前列。

文 | 菲尼克斯

端午节马上就到,吃咸蛋黄肉粽时,你有没有想过原料里的咸蛋白去哪里了?近日,媒体记者在四川成都的一家粽子店发现:蛋白全都被当垃圾扔掉了!仅一家店,每天就要扔掉几千个。

6月10日,四川广电融媒体“四川观察”接到观众打来的报料电话,随后派出记者前往位于成都市金牛区营康西路的一家粽子店核实。记者看到,店铺门前排队买粽子的消费者排起了长队,据了解这里每天卖出粽子2万多只,其中咸蛋黄肉粽十分畅销。

成都的一家粽子店把鸭蛋白当垃圾扔掉。图源:四川观察视频截图

记者来到这家店铺的粽子制作点,看到几个工作人员剥出咸鸭蛋里的蛋黄后,直接把蛋白扔进了垃圾桶。工作人员承认蛋白就是直接当厨余垃圾扔掉的,其中一人还说:这就是用来包咸蛋黄肉粽的,把蛋白包进去就变味了。他们说:每天要这样处理很多咸鸭蛋,大概要扔掉几千个蛋白。

记者了解到:这家店铺所在地已经成了“粽子一条街”,临近的几个粽子店每家每天也要扔掉几千个蛋白。

对这样的现象,原报道的微博以及转载该新闻的报道评论区,网友却站成两队吵翻了天。有的认为这是赤裸裸的浪费,应该谴责和处罚;有的却觉得咸蛋白太咸,本来就没法吃,包肉粽时“扔掉正常”。甚至,后一种观点的点赞数还位居前列。

认为“不浪费”的网友观点

认为“浪费”的网友观点

在笔者看来,个人可以根据喜好,选择某种食材在烹饪和食用时保留哪一部分。例如有人吃空心菜只吃叶不吃梗,有人反过来只吃梗不吃叶。再说蛋类,既有像评论中部分网友说的吃咸鸭蛋觉得蛋白太咸,只吃蛋黄不吃蛋白;也有人吃水煮鸡蛋时觉得蛋黄胆固醇含量太高,只吃蛋白。

关键在于:你不吃的,是直接扔掉?还是给接受的人或者动物吃?以及,个人的抛弃,数量通常不会太多。对个人的选择,更多的是靠道德准则来约束。

但是,直接把可利用的食物扔掉,一旦成为销售食品的商家行为,且数量级达到了“每天几千个”的级别,它的性质就发生了变化。

这很可能已经不再是网友“打口水仗”争论的问题,而是已经涉嫌违法。因为,我国的《反食品浪费法》已经于2021年4月29日施行。

图源:新华社

这部法律第二十八条第三款明文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造成严重食品浪费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如果说成都这些粽子店抛弃咸蛋白的行为暂时还未被监管部门定性,那我们不妨看看类似案例:5月11日,江西省九江市浔阳区市场监管执法人员来到当地的一家蛋糕店检查,在裱花间的垃圾桶里发现两斤多蛋糕边角料被整袋扔掉。

执法人员当场对该店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对方在生产过程中严禁浪费食品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这是江西的首个违反《反食品浪费法》被处罚的案例。

再看厦门市的首个同类案例:5月12日,当地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在集美区的一家面包店里,发现一些面包片被扔在垃圾桶里。执法人员向店员了解到:这些面包片并不是质量有问题,而是当天制作的面包的边角料。店家为了产品卖相的规整,将新鲜出炉的吐司面包两边多余部分切除并直接丢弃。

厦门对首例违反《反食品浪费法》的商家处罚执法现场。图源:厦门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店当场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商家在保证食品安全的基础上,应合理利用面包可食用部分,可采取分发给员工食用、切小块给顾客试吃、以降价促销方式售卖等方式,杜绝浪费。

在这些案例中,食品生产经营者似乎都可以找到一些申辩的“理由”:“不是存心浪费”“同行业一直这么做”……然而,在法律面前,这些都只是站不住脚的借口。

判断的依据同样可以从《反食品浪费法》找到。该法第十五条、第二十六条分别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提高食品加工利用率,避免过度加工和过量使用原材料;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对防止食品浪费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等活动予以支持。同时,第二十四条规定:产生厨余垃圾的单位、家庭和个人应当依法履行厨余垃圾源头减量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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