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都市现场
最近,江西省抚州市“铜锣湾广场”的业主给《都市现场》报料,说他们购买的房子早就建好了,现在已经过了交房日期,但开发商就是不交房。
房子建好为何迟迟不交付?
业主胡先生说,他的房子是2020年4月份买的,合同上白纸黑字写着,今年3月31号交房给业主,但是房子早就建好了,啥时候交付,大伙心里没底。
业主 胡先生:现在没交房,我们去一次说7月,次次延期,后来开发商就说疫情延迟3个月。但是我们查了相关文件,是2020年2月27号出台的,我们实际签合同是2020年4月签的合同,我们觉得在这上面加3个月不合理。
业主 修先生:我们是6栋的,我是2018年10月1号买的房,按照合同约定是2020年12月31号交房。整个小区都没有交,没一栋楼在交房。整个小区应该有1000多户业主。
买到人防车位业主不知情 车位协议条款涉嫌违规
其他业主反映,让他们无法接受的,还有人防车位的问题。
业主 修先生:在购房之前,这边的销售人员没有告知我,是人防车位或非人防车位,现在我们是自己到这边来看,发现自己买的是人防车位。
在住宅区地下车库入口就有眀显标志,写着“人民防空工程入口”字样,而在车库内部,也到处都有明显标志,提醒业主车位的性质。
业主出示的车位购买协议,其实是一份“使用权转让协议”,上面提到转让的使用年限,则是“和土地使用年限相同”,也就是70年。
这显然不符合我省关于“人防车位”规定的“只能短期租赁,且期限为5年”的要求。
抚州市“铜锣湾广场”销售经理:我们争取在6月底拿到竣工验收备案表,有可能会延期到7月份。
记者:为什么没拿到竣工验收备案表?
抚州市“铜锣湾广场”销售经理:这个各种原因啊,疫情的情况啊,各种原因啊。最主要是疫情吧,我们公司主动出来承担违约金。其实我们开发商说句实在话,真是我见过的,已经是态度非常非常好的,你看抚州基本上没有不延期交付的。
而抚州市房管局房政科的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在5月底就召集了业主和开发商进行协调。
抚州市房管局 房政科 工作人员:企业初步承诺在7月底交房,第二个违约金按照合同约定来履行。
在营销中心,记者又咨询这位销售经理关于“人防车位”的问题。
抚州市“铜锣湾广场”销售经理:我们不是卖的,是租的,上次人防单位的领导也说了是租5年。
记者:但是我看到合同上不是这样的。
抚州市“铜锣湾广场”销售经理:如果大家对这个有疑问的话,合同可以改一下,这个没关系。客户花5万块钱租一个车位,你觉得不划算吗?
记者:我们现在不是谈论划算的问题,而是想买个正常车位。
抚州市“铜锣湾广场”销售经理:可以啊,可以来换啊,我们有非人防的车位啊,可以换成正常车位。
记者又咨询了抚州市人防办对于此事的调查情况。
抚州市人防办 工作人员:它是违规长期租赁,这样定性。因为合同是租赁合同,在目前江西省的做法,就是说人防工程因产权不明晰,目前只能租赁,不能买卖,租赁期不得超过5年。
现场鸽
碎碎念
房子到期不交房
销售经理却是理直气壮
消费者可以表现宽容
但这绝不是他们的本分
作为商家
面对消费者应该有诚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