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锐评|物业带头高空抛沙发,不能私下“和解”完事

2021-06-14 12:20:25 作者: 极目锐评|物

极目新闻评论员 屈旌

近日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一名老人在小区走着,突然天降沙发,将老人砸晕在地,据悉是因为物业图省事,直接从二楼把废旧沙发丢了下去,却没看到正在行走的老人。所幸,被砸老人被送往医院后,确定没有大碍,物业与老人达成和解,道歉并赔偿1万元医药费。(据6月13日极目新闻)

高空抛物的危害,近年来已经是反复说不停讲,并且被不少案例证实过了,从事物业工作的人,不应该不了解其中利害。可以想见,这些物业工作人员之所以这样做,或许是觉得二楼不算很高,而且有人指挥,应该没啥事,结果还是砸到了老人。足见,高空抛物就是有这么大的危险性和不确定性,任何时候都不能心怀侥幸,掩耳盗铃。

这家物业公司图省事的想法,其实是导致高空抛物屡禁不绝的一种普遍心态。抛物者总觉得自己所在之处不是很高,或是要扔的东西不是很大,为了图一时的方便,脑袋一热,随手一扔,一不小心就会酿成大祸。

根据《民法典》规定,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高空抛物情形的发生,如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也就是说,身为物业,本应担负起管理小区公共秩序的责任,像高空抛物这样的民生痛点,更应是管理和整治的重中之重。

正常来说,负责任的物业公司,应该在日常生活中持续对高空抛物危害性进行宣传,就相关的法律责任对业主做出提醒和警示,并尽量在公共区域覆盖高清摄像头,以便在高空抛物案件发生时及时取证,对抛物者形成震慑,让不文明、违法的举动无所遁形。而这家物业,且不说这些有没有做到,本身自己的员工警惕意识就不高,竟然带头高空抛物砸到人,实在是过分不良的示范。试想,连物业都如此,小区秩序能好吗?居民会对高空抛物有足够的警觉心吗?因此,虽然此次事件中,老人只是一时被砸晕,万幸并没有大碍,但也不能就任由物业这么私下赔偿,和解了事。

遏制高空抛物,并不是解决眼下的事件就好,而要坚持持续高压的态势,形成规则,养成习惯。此前的司法实践中,往往运用民事侵权责任机制,对高空抛物采取民、刑并行的二元处罚机制。也就是说,处罚和赔偿很多时候,都只针对高空抛物造成他人损害的情形,而有些高空抛物行为,虽然未造成严重损害后果,但同样不能轻视,不可疏忽。因为,大多数致人伤害的高空抛物案件发生前,抛物者都觉得自己“不会造成严重后果”。

也正是针对这一问题,《民法典》与修订后的《刑法》,都对相关法律做了进一步的完善——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就应该被追究刑事责任。而如何判断是否情节严重,并不能单看损害后果,而要综合考量行为人的动机、抛物场所、抛掷物品的情况等多个方面,查证这些,则是公安机关的法定义务。

所以,老人没事是万幸,但是法定程序和责任认定不能省。赔偿道歉是物业应尽之责,而查明事实,厘清权责,确定是否“情节严重”更是公安机关应尽之责。唯有慎重依法处理每一起高空抛物案件,才能防微杜渐,形成震慑,督促一些意识不强,做法不当的物业公司积极整改,履行责任,更完备地守护居民头顶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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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楚天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