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李庆
通讯员 李曼雨
前不久,吴女士与亲友在武昌某商场聚餐,因地面湿滑,吴女士在餐厅走道不慎摔倒在地,随后经120送医住院治疗。
这次治疗不仅历时十多天,而且产生医疗费、护理费高达万元。店家主动承担了相关费用,但吴女士与亲友认为,店方还应赔偿后续治疗费、误工费等3万元。
由于双方对责任划分、赔偿金额存在较大分歧,吴女士的亲属和店家共同向武昌区水果湖街调委会驻汉街派出所调解室咨询调解事宜。
吴女士认为,摔倒是因为店家地面湿滑所致,店家清洁方面管理不善,没有及时清理水渍或放置警示标志,应对顾客的损害承担全部责任,她称,经医生诊断,她的胸椎及肘关节损伤,需一个月后复查,后续的治疗费用不能确定,且事情发生后,吴女士因身体状况无法正常工作,店家还应该考虑误工费问题。综上,吴女士要求店家赔偿损失共计3万元。
店家则认为,吴女士的摔倒不能完全归咎于店家的责任,自己疏忽大意也是摔倒致伤的原因之一,故店家不应承担全部责任,店家支付已发生的治疗费已尽了赔偿责任,吴女士主张的3万元没有法律依据。
调解员听完双方的陈述,参考了现场照片和视频等证据,向双方展开论述,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餐馆作为经营场所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具体到本案,根据现场照片和餐厅监控来看,的确有地面湿滑的情况,餐厅未尽合理限度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吴女士摔倒,应对其合理损失承担一定责任。同时,吴女士作为成年人,理应对自身状况和餐厅环境有充分认识,在一定程度上未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导致自己摔倒,也应承担部分责任。
调解员认为,对于吴女士的损失,餐厅应负主要责任,吴女士自己负次要责任。吴女士要求的误工费属于合理费用,此外吴女士还可要求赔偿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补助伙食费等合理费用。同时,调解员也请吴女士看在店家出事后积极拨打120急救,主动支付治疗费用,态度良好,多退让一步,也请店家看在鲁女士后续需要亲属居家护理、加强营养,短时无法正常工作的情况,多帮一把。
在调解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一致认可调解员提出的调解方案:店家承担70%的责任,吴女士自身承担30%的责任。调解员近期电话回访双方,询问协议履行情况,得知该协议履行完毕,双方对调解结果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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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