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有驴友“以身犯险” 有偿救援能立竿见影吗?

2021-06-14 22:44:46 作者: 总有驴友“以

不知什么时候起,"麻烦"成了驴友身上一个挥之不去的标签:非法穿越禁区、面对救援"留一手"等负面消息层出不穷。为遏制这一现象,安徽省黄山市再次出手,拟将有偿救援的模式推广至全市山岳型景区。近年来,关于有偿救援的争论由来已久,但面对屡屡任性的驴友,有偿救援或许不失为一个解决问题的切口,只是还有更细化的内容有待完善。

扩围:从黄山风景区到全市

户外运动的兴起,让越来越多的人尝试冒险,恰逢雨季,危险增多,于是"驴友被困"的消息也似乎成了常态。6月14日,北京商报记者以驴友为关键词进行搜索发现,仅近几日,便有多条关于救援队解救被困驴友的消息。例如6月13日晚,67名上海旅游爱好者在位于浙江宁海与天台交界的山区游玩时,因暴雨被困,经过搜救全部找到,并安全转移。6月14日凌晨,又有一名贪玩的驴友在多名消防员的救助下,安全下山成功脱险。

关于救援活动,近日黄山市的一则消息更是引起了广泛关注。据黄山市文化和旅游局网站6月11日的消息,根据黄山市政府工作要求,市文旅局会同市应急局、市司法局,拟定了《黄山市山岳型景区有偿救援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并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根据黄山文旅局的说法,该指导意见的初衷是"维护景区正常游览秩序,使旅游者在遇险时获得及时有效救援,提高公共救援资源利用效率"。

有偿救援指的并非所有情况下的救援皆为有偿。指导意见提到,有偿救援是指旅游者不遵守黄山市旅游景区游览规定,擅自进入未开发、未开放区域陷入困顿或危险状态,属地政府完成救援后,由旅游活动组织者及被救助人承担相应救援费用的活动。旅游者在黄山风景名胜区、牯牛降景区等山岳型景区游览,陷入困顿或危险状态的,属地政府应当组织实施救援。

早在2018年,《黄山风景名胜区有偿救援实施办法》便已率先实施。在这之前,黄山风景区每年救援数量在400起左右,仅2017年,黄山风景区便组织实施各类救援483起,其中较大救援约120起,在各类救援中,难度最大、危险系数最高、费用最多的是对"擅自进入景区未开发、未开放区域的旅游者驴友"的救援。那一年,黄山风景区堵截、查处擅自进入景区未开发、未开放区域行为共5批109人次。

全联并购工会信用管理专委会专家安光勇对北京商报记者分析称,有偿救援对于存在侥幸心理的驴友能够起到预防的作用,至少让更多违反规定的驴友,提前多考虑一下自己行为所付出的代价。但是对于其他群体,如侥幸心理极强的群体等,是起不到作用的。关键是如何做到相应的宣传。即便再好的制度,如果没人知道,那么基本上起不到多少作用。

争议:有偿救援导致不敢求助?

十倍收费,另加罚款,网络上支持的声音铺天盖地。浙江晓德律师事务所首席律师陈文明告诉北京商报记者,《旅游法》第十五条规定,旅游者违反安全警示规定,或者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不予配合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此外,第八十二条规定,旅游者接受相关组织或者机构救助后,应当支付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从现有情况看,有偿救援已经逐渐成为趋势。除黄山风景区以外,四川稻城亚丁景区、四姑娘山风景区等也都曾相继出台了有偿救援管理办法。

国外方面,有偿救援也有参照。比如日本有不少经验丰富的民间专业救援机构也会参与救援,但是他们往往会收取高额费用:出动直升飞机一小时的费用约合1.5万-7万元人民币。美国部分州政府也规定"驴友"在国家公园遇险,费用完全由政府买单,而如果闯入保护区或无人开发、无人管理以及无人维护等地,则需要自行买单。

陈文明认为,实行有偿救援,对一些敢于冒险的驴友是一种威慑,可以有效避免公共资源的消耗,阻断非法勘探。征收救助费的目的是提醒更多游客遵守景区规定,不得擅自进入景区未开发、未开放区域,避免旅游风险和公共救助资源浪费。

但有偿救援也可能牵扯出一些其他的讨论。比如安光勇提到,根据具体的实施细节,可能会带来一些问题,包括因所要付出的经济负担,部分群体当发生紧急救援的情况时,犹豫发出救援信号,导致失去最佳的救援机会,可能造成伤亡。另一方面,如果当地宣传不当,会让驴友群体的体验很差,并影响相关景点的形象、口碑等。

这也意味着,景区实行有偿救援的同时,要对不同的情况做好充分的预案,生命至上,打消被困者发出求救信号的犹豫是一大关键。

此外,陈文明还提到了另一个问题,即在肯定有偿救援的同时,还要防止滥用"有偿救援票",区分"游客遇险"的性质,避免出现为他人利益出票的情况。尤其需要确定更加规范的成本计算方法和相应的政策,使有偿救助真正精细化、规范化、法制化。

关键:配套细则要跟上

有偿救援能否铺开,很大程度上在于细则的配套。资深旅游专家王兴斌补充称,这个问题需要非常详细、具体且明确的条款才好执行,比如应该根据人们遇到的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形式、类型的有偿救援,以及救援过程中政府要负担什么,个人要负担什么。我国目前在大的方面还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什么情况下有偿救援,什么情况下无偿救援。如果黄山政府能够将这一尝试变成守则、规定或者上升到法律,也必须要听取各方面的意见。

在有偿救援的收费方面,黄山市也有回应。指导意见提到,有偿救援费用包含救援过程中产生的劳务、院前救治、交通、意外保险、后勤保障、引入第三方救援力量等费用。且各类费用都由明确的定义范围,救援人员劳务费用按照救援人员工资和实际救援时间确定,工资参照安徽省上一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予以确定,救援时间根据实际发生的时间予以确定等。

此外,该指导意见还指出,旅游活动组织者及被救助人支付有偿救援费用,并不免除其擅自进入未开发、未开放区域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购买门票的旅游者擅自进入未开发、未开放区域陷入困顿或危险状态需要救援的,同样适用本指导意见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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