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6月15日讯(通讯员 沁雨) 2021年5月19日7时51分,王某某骑电动车沿永达街由东向西行驶到单位上班,当走到格林小镇时被一辆无牌电动三轮车剐倒,无牌电动三轮车车主肇事后便驾车离开事故现场。
民警接警后,调出事故路段监控,基本确定了肇事车辆。但因为电动三轮车没有号牌无法直接查询,于是李警官回到大队后,在监控室里反复查看视频,之后又从车辆来的方向和去的方向一路追踪分别比对,一点点进行查询,期间还不断排除非嫌疑车辆,就这样经过了三天不停地比对和查询,终于锁定这辆无牌电动三轮车停在永福园路南首天业盛世景苑小区东门一门市处。李警官到达现场后,因未找到车主便将该肇事车查获并扣回,之后李警官利用科技研判手段,通知了肇事当事人。肇事方车主接到通知后第二天来到大队肇事处理中队,对自己的交通肇事逃逸接受处理。
6月2日上午8时许,伤者王某某及其家人来到福山交警大队肇事处理中队将写有“一心为民,办案神速”的锦旗送到李警官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