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节端“杯”没关系
端完杯子还要开车上路
那就是你的不对了......
毕竟,交警蜀黍不放假
坚守路口查酒驾!
6月12日-14日,端午三天假期
蜀黍们在全市范围内
进行了酒驾查处行动
共查处酒驾69起
其中,饮酒驾驶53起
醉酒驾驶16起
一起来看看哪些“醉猫”
又与蜀黍相遇啦!
饮酒驾驶名单
酒精含量达到20mg/100ml,但不足80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饮酒驾驶属于违法行为。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名单
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醉酒驾驶属于犯罪行为。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机动车驾驶证,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酒驾成本高
你的人生输不起
酒后驾驶的成本再复习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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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黍在此提醒广大驾驶人
饮酒驾驶违法,醉酒驾驶犯罪
切勿心存侥幸、酒后开车
自觉遵法守规、安全文明出行
来源|晋城交警
编辑:晋城市委政法委融媒体中心
来源:晋城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