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
南宁的覃女士花费15万
买下小区一个二手人防车位
可才过了两天
就发生了让她极其郁闷的事
停车受阻
多次联系车主无果
在南宁升禾绿城世界小区,记者见到了覃女士。
覃女士说,自从买了车位,她每次停车进车位,都被对面停着的白色大众轿车的影响,“那辆大众轿车是三厢轿车,每次停车都超出车位线60多厘米。”
不是大众轿车的车主技不如人,而是另有隐情。原来,大众轿车所停的车位,是比标准车位短一截的微小车位。
当着记者的面,覃女士尝试驾驶车辆进入车位,“离开车位时,我要控制速度,避免刮碰到这辆白色大众车,来来回回调整两三次才能停好车。”
尽管已经很小心,覃女士说,有一次她还是不小心刮碰到车辆右侧的柱子,“我也承认我的技术水平没有那么好,但是,你停车超出来那一部分,对我来说,就是妨碍到我正常的倒车了,我是这样觉得的。”
之后,覃女士通过物业联系上对面车位的业主,一番沟通之后,白色大众轿车同意将车头对外,这样超线的部分会减少10厘米左右,如果覃女士仍无法正常停车进车位,也可以联系白色大众轿车的车主下来挪车。
不过,事情没有想象中那么顺利,“我找了他四次,但是他都没有下来挪车。”为此,覃女士多次找到物业,物业表示没有执法权,只能劝导,无法强制对方驶离。
随后,覃女士联系上南宁市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但是一通调解之后,对方业主仍然超线停车,甚至不再接覃女士的电话。
小区物业尝试联系
对方业主拒绝出面沟通
随后,记者跟随覃女士,找到了升禾绿城世界的物业办公室,希望请对方业主现场进行沟通。工作人员通过电话联系了对方的两位业主,男业主表示自己在外地,女业主则拒绝出面。
那么,作为小区的物业,有没有相关的地下车库管理规定呢?
物业工作人员表示没有明确规定,在小区业主买房时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中“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条款,只写了“小区内交通车辆停放运行有序,无乱停放车辆现象,交通秩序正常良好”。
物业工作人员表示,这个微小车位是目前的业主从其他业主手上购买的,购买之后一直停的是这辆白色大众轿车。
随后,记者也电话联系了南宁市物业纠纷调解人民委员会。
工作人员表示,车主超线停车,肯定有不对的地方,“但是,我们这个调解,要双方自愿来协商调解,之前联系了对方,因为也没有联系得上她来调解,我们是找物业出来沟通过的。”
长期超线停车系违规
律师:可提起诉讼
覃女士要求对方停止侵权是否合理合法?
记者在网上查询发现,根据2011年颁布的《南宁市停车场管理办法》第六章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车辆应当在停车场有序停放,驾驶人停放车辆应当遵守以下规定,遵守停车场管理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的引导,不得压线、跨线停车。
律师赖燕娜表示,根据民法典物权编的相关规定,覃女士完全有权力要求对方业主停止侵权,“业主只能在自己购买车位,也就是划线范围内和相应的使用面积内来使用自己的停车位,如果长期超线停车,相当于是占用了所有业主的公用面积和公用通道来停车,这种停车行为属于违规的停车行为,因其违规超限停车而受影响的业主,有权向超限停车的业主要求停止侵害和消除影响。”
律师表示,在多方协商不成的情况下,覃女士完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业主停止侵害和消除影响。
超线停车影响其他车辆进出
对于此事您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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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西交通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