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下午,在重庆蟠龙商圈一家超市冷柜前,几名年轻人将标有“买一赠二”字样的酸奶一扫而空。他们对一旁的导购员说:“花一份钱,买两份甚至三份食品,有这样的‘捡漏’机会,肯定要把握住。”类似的情况,如今在重庆各大超市、商场属于常态,不少超市还专门设置了“临期食品选购区”。(6月16日《工人日报》)
“临期食品”不是“过期食品”,不是“不能食用的食品”,而是需要“短时间消费的食品”。因此,“临期食品”的打折销售是一种多赢。对于消费者而言,买到了便宜的商品;对于商家而言,降低了损失;对于社会而言,实现了食物的节约,避免了不必要的浪费。
以往“临期食品”的处理是一大难题,只能等到“临期食品”变成“过期食品”倒进垃圾桶里。还有一些“特别有良心的商家”,为了维护品牌效应,将“临期食品”提前处理掉。这种处置方式本质上也是 “舌尖浪费”。目前,全国“临期食品”市场规模已达百亿级。面对已经从“小众狂欢”走入“大众视野”的“临期食品”,一些消费者抢着“捡漏”,也有不少人因食品安全问题心里“犯嘀咕”。到底“临期食品”是安全的还是不安全的!
消费者购买食品,总是习惯于购买“日期最新的食品”,认为“日期最新的食品”才是最安全的食品。其实,“临期食品”也是安全的食品,只要在保质期之内食用掉就没有一点问题。在倡导环保节约的时代,我们需要大大方方给“临期食品”正名。“临期食品”不能等同于“过期食品”,我们不应该让“临期食品”只能苦苦等到“死亡期限”。
因此说,“临期食品”成了香饽饽是一件好事情。但是,对于“临期食品”的监督管理也不能降低档次,不能因为是“降价的食品”就降低服务质量,监督水平,就能 “概不退还”。无论是“买一赠一”“买二赠一”和打折销售,还是“降低价格”的直接销售,都需要搞好服务, “临期食品”需要像“常规食品”一样。
一个是,不能让“临期食品”身处“灰色地带”,成为健康隐患。质量监管部门必须进行常态质量巡查,确保“临期食品”安全可靠;一个方面,商场超市不能因为是“降价销售”而实施“概不退还”,应该按照正常规定维护消费者权益。商家、食品厂商、经销商要“卖得坦荡”,要建立专门柜台,大大方方销售,而不是偷偷摸摸,遮遮掩掩,而不是隐藏日期甚至是更改日期,要让消费者买的“明明白白”。
“临期食品打折”,质量监督不能“跟着打折”,监管部门则需要拿出监督“常规商品”的力度监督“临期食品”的质量。给“临期食品”销售提供好的环境,符合“食物节约”的大方向。(郭元鹏)
来源:大河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