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徐鹏
“现在开庭!”
随着法槌敲响,一起因婚外情引发的故意杀人案在海东中院数字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青海省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吴海燕担任审判长并主审案件,海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尹玉海出庭支持公诉。本案是2021年度海东市法检“两长”首次同庭履职,不仅严格履行一把手作为法官、检察官办理案件的职责,也进一步推进了海东两级法院院庭长带头办案制度的落实。
经庭审查明,2021年1月11日晚,被告人王某因其夫王某某与被害人甄某存在婚外情关系,二人发生争执并厮打。次日凌晨4时许,被告人王某从放在自家车厢内的床单上用剪刀裁剪了半截,携至被害人甄某家楼下,发现甄某的小型货车驾驶位后方车门未上锁,遂进入车内后排座位,将携带的布条一端系在主驾驶位靠背右侧铁质固定桩上。等候约半小时后见甄某从楼内出来准备上车,遂手持准备的布条一端隐藏在驾驶员座位后,趁甄某启动车辆时用布条勒住甄某颈部向后拖拽,致甄某口鼻出血、身体完全不能动。后王某某将被害人甄某送往医院抢救,甄某经抢救无效死亡。被告人王某遂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经鉴定,甄某系被他人用绳索勒颈引起窒息死亡。在诉讼过程中被告人王某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庭审前,吴海燕认真审查了案件卷宗材料,积极主持调解本案附带民事部分。经过长达一个月努力调解,2021年6月8日,被告人王某与被害人近亲属就附带民事部分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履行了赔偿义务。庭审中,吴海燕主持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全部诉讼程序,引导控辩双方就本案焦点事实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庭审全过程重点突出,井然有序,条理清晰。针对本案事实、后果和情节,公诉机关提出了精准量刑建议,合议庭在充分考虑控辩双方的意见后经认真评议,支持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罪名、量刑建议和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并当庭进行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15年,附加剥夺政治权利5年。
法检两长回归法官检察官本位,同庭履职审理案件,既是深化司法改革的具体要求,又对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起到良好的引领示范作用。海东市法检两长认真贯彻司改责任要求,通过带头办理重大复杂疑难案件,为我市法官检察官立好标杆、做出榜样,切实增强了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