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6月18日讯(通讯员 赖世伟吴颖超)“您所拨打的电话已被将乐县人民法院发布为失信执行人,请督促其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这是近期拨打被执行人梁某手机号码听到的彩铃。
近日,三明市将乐县人民法院通过强制设置失信彩铃顺利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该案中,被执行人梁某因欠张某砂石料款被诉至法院,法院判决被申请人于十日内支付张某砂石料款269028元。判决生效后,梁某未按期履行法院判决,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行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梁某收到法院执行通知后,并未配合法院执行。将乐法院通过线上、线下查询梁某无可执行财产后,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为其“定制”了手机失信彩铃。亲朋好友都知道梁某成了“失信人”,其本人也经常被人询问“你那个彩铃是怎么回事”,其在亲朋好友面前颜面尽失。最终,在家人和亲朋好友的劝说下,梁某主动与执行法官取得联系,向法官直呼“太丢人了”,主动将货款履行完毕。
据悉,该院为了进一步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不断创新执行方法,丰富执行手段,压缩失信被执行人的“生存空间”,最大限度提高了执行兑现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