奕欣,也称奕訢 (1833——1898),爱新觉罗氏,道光帝第六子,咸丰帝异母弟弟。咸丰元年(1851年),咸丰帝遵宣宗遗诏,封为恭亲王。咸丰三年(1853 年),被令署理侍卫内大臣,参与京城防御,随后以亲王身份在军机大臣行走。咸丰四年(1854年),补镶红旗蒙古都统、宗人府右宗正、镶黄旗汉军都统、宗人府宗令、正黄旗满洲都统。咸丰五年(1855年),母静黄贵妃死,因为母亲争皇后封号,招致咸丰不满,遂被罢免一切职务。咸丰七年(1857年),复授都统。咸丰九年(1859年),授内大臣。咸丰十年(1860年)英法联军攻陷北京,奉命以亲王身份留守北京,负责与英、法议和,并分别与英、法、俄签订了《北京条约》。同年十二月,请求建立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具体办理涉外事务,成为近代中国第一个外交机构。并以亲王身份管理总理各国事务衙门。
咸丰十一年(1861年),咸丰驾崩于热河,立遗诏让怡亲王载垣、郑亲王端华、肃顺等人为赞襄政务八大臣,把亲王身份的奕欣排斥于政局之外。九月三十日,同两宫太后联合发动政变,即辛酉政变,逮捕了八大臣。随后,被封为议政王,在军机处行走,集各种大权于一身。同治四年(1865年),因受慈禧太后猜忌,被罢去议政王等一切职务,旋复军机大臣、总理衙门大臣等职。光绪十年(1884年)中法战争时,被慈禧太后借口“委靡因循”,罢去一切职务,令居家养疾。开始了在家达十年之久的闲居生活。光绪二十年(1894年),中日甲午战争之际,起用为总理衙门大臣,并总理海军,会办军务,内廷行走。
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奕欣病逝,时年67岁,懿旨赐谥“忠”。死后葬在今昌平崔村乡麻峪村翠华山下。王爵由其次子载滢之子溥伟承袭。其著作有《乐道堂文钞》、《乐道堂文钞·续钞》、《乐道堂诗抄》、《萃锦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