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曾品沧、许瑞浩,《全国青年团结促进会事件访谈录》(台北县:国史馆,2004年)。
- 林树枝,《白色恐怖X档案》(台北市:前卫出版社,1997年)。
- 魏廷朝,《台湾人权报告书(1949-1995)》(台北市:文英堂出版社,1997年),页77-79。
1965年,台北市市议员林水泉为因应两年後的地方选举,与这批知识青年谋议在台北市推出参选人,且认为必须成立组织才得与国民党候选人抗衡。同年4月20日,林水泉与这些知识青年集会,宣示成立组织,一方面从事公开的选举活动,一方面进行秘密的革命计画,以谋求台湾独立为目标。同年10月,林水泉赴日进行考察,经人介绍认识在日台独运动人士廖春荣,双方就海内外台独运动组织的联系进行交流。
1966年3月,林水泉等人参考日本方面的宣传资料,以「台湾独立联合阵线行动委员会」的名义拟定「六六三一独立斗争决战书」等文宣四处散发,呼吁台湾青年以革命方式推翻国民党。同年11月12日决议将组织定名为「全国青年团结促进会」,并通过组织大纲及誓词,以「建设新国家,成立新政府,制定新宪法」等为主要宗旨。会中成员颜尹谟也以赴日留学之便,与日本台独运动的领导人物史明及辜宽敏等人保持密切接触,接受其指导,预备以暗杀国民党官员及煽惑军人叛变等方式,从事武装独立革命。同时,颜尹谟之兄颜尹琮在台湾另成立「台湾独立同志联合会国内行动团」作为内应。
此一事件中,有的文献指称陈光英是经调查局指派卧底的线民,他於1966年11月12日以《自立晚报》记者身份,经吴文就介绍参与组织活动後,主要负责海内外联络的工作,煽动成员活动,造成具体犯罪事项。1967年间,先是吴文就於3月与陈光英同行由云林前往台中的途中遭到逮捕,8月底当局即针对涉案人士展开大规模逮捕行动。
受此案牵连被捕者共有274人,省议员郭雨新亦遭拘禁十天,最後被起诉的则有15人。1969年11月28日本案正式宣判,林水泉、吕国民、颜尹谟、吴文就等人以触犯「惩治叛乱条例」第二条第一项「意图以非法手段颠覆政府而着手实行」各处12年或15年之有期徒刑,各褫夺公权10年。其余涉案人如张明彰、黄华、林中礼等人,则以「预备」及「阴谋」颠覆政府等罪名,处8年或10年有期徒刑,褫夺公权5年。至於林道平、张鸿模等则以「戡乱时期检肃匪谍条例」第九条「明知为匪谍而不告密检举或纵容」处有期徒刑2年。1970年1月10日,除黄华、林道平、张鸿模之外,其余被告皆声请覆判,同年8月20日覆判结果公布,林水泉等四人触犯「二条一」覆判声请遭驳回,其余被告一律加重2年徒刑,全案就此定谳。
国民党情治单位藉由此次逮捕行动,成功打击当时反对运动的声势。许多与该组织成员有往来的反对人士都受到牵连,如郭雨新等人。而彭明敏即因应陈光英要求写介绍信予史明,而後遭到调查局侦讯。此次反对运动虽然受到打击,但也造成一定的国际宣传效果,日本东京大学师生即因该校留学生颜尹谟、刘佳钦遭到逮捕,组成「刘、颜两君拯救会」试图进行救援;另外国际特赦组织亦展开救援行动,除寄送物资关怀被捕成员外,也积极设法协助处境危艰的彭明敏离开台湾。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