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春郁
2011-12-02 10:18:40   来源:   点击:

    吴沙所立之垦号。吴沙,福建漳州漳浦县人。1773年(乾隆38年)渡海来台,先居淡水厅,再迁居鸡笼(今基隆),与噶玛兰族人从事番产交易,深得其信任,并娶原住民女。1787年,以蛤仔难交界的三貂社为基地,招来漳州、泉州、客家等三籍人士入垦噶玛兰。1797年(嘉庆2年),赴淡水厅呈请拓垦,获颁「吴春郁义戳」,此即「吴春郁」垦号与家号之由来。

    吴沙集结人力,将垦民组织成队,数十人为一结,数十结为一围,开发了二围、三围。吴沙病逝後,侄儿吴化继之,拓垦至二围、三围、四围、五围(今宜兰)、员山、汤围、柴围、大湖围等广大地区。

    1808年闽浙总督方维甸来台巡视台北艋舺(万华),吴化等人呈请将噶玛兰编入版图。1810年核准设噶玛兰厅,厅治设在五围(今宜兰市),并特授南路海防兼理番同知杨廷理为噶玛兰通判。吴家以为开垦有大功,呈请设立业户,杨廷理为免广大田园落入业户之手,影响田赋收入,予以反对,引起官绅间的角力,终未成。因此,噶玛兰基本上并没有大租户(业户)、小租户(佃户)双重拥有土地的大小租制。

    中文关键字: 垦号 , 噶玛兰 , 吴沙 , 大小租制

    英文关键字land development company , Kavalan , Wu Sha , Large-rents and small-

    参考资料

    1. 许雪姬。1981。〈宜兰开发史事探微:吴光裔事蹟考〉。《台湾风物》,31(3):31-42。

    延伸阅读

    1. 王世庆。1997。〈结首制与噶玛兰的开发:兼论结首制起自荷兰人之说〉。收於《中国海洋发展史论文集(第七辑):下册》。汤熙勇主编。台北:中央研究院社会科学研究所。
    2. 姚莹。1958。〈埔里社纪略〉。收於《东槎纪略》。「台湾文献丛刊」7。台北:台湾银行经济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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